6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强化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会议明确2015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的目标。“尽管取得显著成绩,但还处在爬坡攻坚阶段,与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相比,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今天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透露,下一步将创新融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相关改革。
棚改扩围:“三年计划”规模空前
作为历史的“欠账”、城市的“伤疤”,棚户区一直是危旧住房集中区的代名词。棚户区改造,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容貌,更关系到千百万家庭的安居梦。去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棚户区改造力度持续加大。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已取得显著成效。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4年,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2080万套,其中,2013年至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820万套。
“通过改造,几千万群众得到了实惠,房子新了大了,居住环境有所改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提高。推进棚户区改造,不仅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增添了生活的信心,而且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王宁表示。
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明确2015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的目标。“三年计划的改造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王宁透露,为完成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住建部将加快棚改项目建设,做好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等前期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同时,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缩短安置周期,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提效增速:安置方式“双路并举”
“最早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时,主要采取新建住房的安置方式。去年以来,一些地方尊重棚改户的意愿,货币化安置的规模逐渐加大,实际上形成了货币化安置和实物安置并举的局面。现在我们更强调棚改要和利用社会存量房相衔接,推进货币化安置方式。”王宁介绍说。
据了解,去年以来,国务院对棚户区改造做出新的安排,提出用存量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在棚改中要推行货币化安置,利用社会存量房来加快棚改户安置。
为何做出这样的安排?众所周知,棚户区改造的正常周期一般较长,从房屋征收、拆迁、建设安置房、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到最终入住,整个过程至少要经历两到三年的时间甚至更久。“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化安置并举的措施,可以有效利用存量房,棚户区居民从棚户区搬出后可以尽快住进新房。”王宁表示。
创新机制:积极推广PPP模式
按照三年1800万套的棚改目标,今年要完成580万套。资金来源是关键。2008年至2014年,中央已累计安排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3000多亿元。今年中央为支持580万套棚户区改造工作,专门安排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494亿元,力度明显加大。
然而,仅靠政府投入还远远不够。“今后要积极创新融资机制,吸引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棚改工作的支持。”王宁表示,具体而言,一是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开发银行依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协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二是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棚改资金不足的市县,要把省级政府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棚改。
目前,不少地方已通过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采取“肥瘦搭配”、区域平衡的项目打捆做法,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提高改造效率。“在棚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面,今后将主要推行特许经营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主体可以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等PPP合同进行市场化融资,开发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依据协议给予贷款。这种方式有巨大的潜力。”王宁说。
(记者 冯 蕾 陈 晨)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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