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贷款风险保障专项资金 海南“政银保”合力助“小微”

2015年06月19日07:59  
 
原标题:设立贷款风险保障专项资金 海南“政银保”合力助“小微”

  经济日报讯 (记者 何伟)海南省政府近日印发了《海南省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构建政银保合作新机制方案(试行)》,省政府将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5000万元,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障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用于银保合作发放或银行自主发放小微企业优惠贷款的风险补偿及奖励,并根据优惠贷款业务开展情况逐年增加资金。

  从2008年起,海南省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但仍难以满足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经反复研究,海南省决定构建“政银保”合作新机制,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保合作,或自主对小微企业发放限额以下、优惠利率信用贷款,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新政所指小微企业优惠贷款为金额500万元(含)以下信用贷款,无抵(质)押、无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仅限于生产经营性用途。不良贷款认定按照银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该方案要求小微企业获得银保合作信用贷款的综合成本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利率上浮30%+保费费率2.5%”,鼓励金融机构对资信良好的企业降低利率和保费费率。银行与保险公司原则上按3∶7分担不良贷款,具体分担比例和方式由银行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合作,自主为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综合成本不超过银保合作信用贷款水平。

  据介绍,当地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优惠贷款不良率超过2.5%以上部分的贷款本金损失,将由专项资金予以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后,金融机构追偿不良贷款所得返还注入专项资金。此外,海南省政府还对年末小微企业优惠贷款余额在1亿元以上且不良率在2.5%以下的银行,由专项资金给予其贷款余额0.5%的奖励。

  据测算,当贷款不良率为4%时,预计5000万元专项资金可支持发放33亿元小微企业优惠贷款;贷款不良率为5%时,预计5000万元专项资金可支持发放20亿元小微企业优惠贷款。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