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致18死爆炸事故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5年06月16日21:40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广东顺德致18死爆炸事故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广东顺德“12·31”爆炸事故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19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记者日前从佛山市政府获悉,经调查,广东省政府已认定发生于2014年的顺德“12·31”重大爆炸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法律法规与党纪政纪规定,对涉嫌犯罪的10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其他19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4年12月31日,位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港口路的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三车轴装配车间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786万元。

  经调查,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事故车间流入车轴装配总线地沟内的稀释剂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现场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炸。间接原因有多方面,包括富华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国土城建和水利、公安消防、环保、劳动监察等部门履职不力;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委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等。

  目前,富华公司董事长吴志强、富华公司副总经理叶灶恩、富华公司副总经理覃庆民、富华公司车间三车轴装配车间主任杜宝全、富华公司车间三车轴装配车间副主任孔庆长、富华公司车间三车轴装配车间装配油漆班班长张京文、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何仁刚、勒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局长蔡炜斌、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常务副局长谭耀星、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安全生产监管股股长苏赟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顺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邓永强等19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他2名责任人员被诫勉谈话。(记者 刘宏宇)

(来源:新华网)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