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任杰):“2015中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今天(15日)在北京启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要以即将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追责,应对、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毒牛奶”、“毒大米”等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曝光,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成为中国人最关注、也最忧虑的社会议题之一:
“吃的东西不要吃到激素啊!”
“蔬菜尽量不要有农药残留。”
“希望自己能吃的健康。”
“不要吃到地沟油。”
今天启动的“2015中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将“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定为主题。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北京出席宣传周的主场活动时说,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他指出,今年4月经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食品安全法》,是国家依法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利器,政府要以“四个最严”做原则,让老百姓吃得安心:“在我们这个食品生产消费的大国,在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历史阶段,治理食品安全必须用好法治手段。我们要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起点,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这是中国时隔6年对《食品安全法》进行的全面修订。即将在今年10月实施的新法,被称作“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它突出预防为先,强调建立更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共治体系。具体而言,新法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首次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生产;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而从监管方面看,新法明确了政府的行政责任,如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公务人员可被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认为,保障食品安全,首要的是要以严厉的追责手段约束食品生产者:“对于违法生产经营者,我们要给他建立一个诚信档案,通报有关的金融部门,使得他这个失信行为,违法行为,与他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使他今后的经济行为受到制约。”
有专家表示,新的《食品安全法》体现了社会共治精神,它动员消费者协会、食品生产行业组织等机构参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鼓励、奖励社会公众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专家胡颖廉认为,新法大幅提高了民事惩罚力度,能更好地保护公众权益,“民事赔偿责任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过去是(货值金额)10倍赔偿,现在要提高到30倍,这能调动消费者的积极性,(鼓励他们)来维权、打假。”
法律专家指出,良法还需好的执行,政府部门如何实现有效监管和执法联动,避免监管漏洞,这直接关系到新的《食品安全法》能发挥多大效力。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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