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四川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施行。这是四川省首部针对农村扶贫开发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四川省扶贫开发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据了解,通过扶贫开发,四川省农村贫困人口已从2011年的1356万人减少到2014年的500万人,但长期以来扶贫开发工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进,未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今年4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定于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条例》提出,农村扶贫开发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通过政策、资金、物资、智力、服务等方式,帮助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为解决好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等问题,《条例》明确了扶贫开发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原则,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民政救济救助等制度。
《条例》同时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的职责,建立由政府负责,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纳入行业规划,优先保障贫困地区的资金、项目、技术、服务等需要。(陈地)
(来源:人民政协报)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