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集中约谈发出强烈警示 要求夯实政府责任,依法问责抓整改

2015年06月01日09:32  来源:中国环境报
 
原标题:陕西集中约谈发出强烈警示 要求夯实政府责任,依法问责抓整改

  中国环境报讯陕西省环保厅近日集中约谈了靖边、定边、神木、府谷、榆阳、城固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榆横工业园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榆林市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以及汉中市副秘书长,要求两市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夯实各级政府责任,依法问责抓整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近日,陕西省环保厅组织执法人员对榆林市的化工、石化、淀粉及煤炭采选企业和城固县的皂素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两地上述企业均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问题。一是煤炭企业未执行废水全部综合利用问题突出;二是超标排放屡见不鲜;三是未批先建问题突出;四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普遍存在;五是久试不验屡禁不止;六是关停取缔工作滞后。这些问题的根源是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不明晰;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的执行力不够强;企业违法成本比守法成本低;环保部门履行统一监管职责不到位;依法治污的合力没有真正形成。

  约谈会指出,榆林、汉中两市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依法问责抓整改。要夯实各级政府责任,一级一级抓落实。要加强领导,切实厘清责任;要严格执法,严肃认真追究责任;要加强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要科学评估,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陕西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约谈是对榆林、汉中两市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一次警示。省环保厅将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和后督查,并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各市、区(县)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监督力度。

  被约谈有关政府负责人均表示,一定按照新《环保法》要求,认真履职、积极整改,加强督查、处罚、督办,确保按要求的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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