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访问新加坡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赵颖):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率领的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25日至26日访问新加坡,并分别与新加坡外交部、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等部门就人权保障方式、社会治理方式、人权理论研究、人权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在与东亚研究所的座谈中,双方与会人员表示,中新两国在发展经历和面临的人权问题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两国在人权研究方面可以相互启发、深化交流。双方认为,充分实现人权需要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条件。保障人权要注意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注意各项权利的平衡保障以及每一项权利的限度。东亚研究所学术顾问黄朝翰在座谈中表示,每个国家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对人权的看法也不同,在这方面并没有一个国际上统一的模式。
“人权就是human rights,每个人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他们对(人权)的看法不同,所以我觉得在(人权)方面有一点基本的、国际标准,但是超过这一点,每一个国家、每一种文化的标准不同。我们讲全球化,有一部分是大同的,有一部分不一样,和社会文化有关,还有每一个国家的发展阶段、社会的开放程度、教育程度都有关系。”
黄朝翰说,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更加重视基本生存的需求,而发展中国家在很多方面并不符合西方发达国家的标准,所以在很多方面受到来自西方国家人权方面的压力。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国民教育程度的提高,西方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人权问题的批评声音也在减少。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对此表示认同。他认为,社会本身是发展的,而人权就是研究power(权力)和right(权利)的关系。而在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对两者进行协调和调整。
“我觉得研究人权哲学来讲,就是研究power和right的关系,他们之间怎么协调,现阶段可能更多强调power,叫公共权力,但是某些情况要强调个人权利,两者之间根据不同情况来加以衡量加以调整,所以我觉得应该是可以协调的。所以他们讲的观点跟我的看法是一样的,就是要协调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这是学者之间共性的地方。”
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此次共出访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三个国家,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介绍中国人权发展的情况,交流在人权方面的观点和做法,并了解这些国家在人权保障制度及其实施效果的情况。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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