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历经多次调整

2015年05月26日10:33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中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历经多次调整

  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白瑞雪、熊争艳、李志晖)中国政府26日发表的《中国的军事战略》白皮书指出,根据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形势任务,实行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

  “中国的军事战略历来是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军事科学院国防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闫文虎说,革命战争年代,人民军队在积极防御战略思想的指导下打败了国内外强敌;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军委确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根据战争形态演变和国家安全形势对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的内容进行了多次调整。

  1993年,以冷战结束和海湾战争爆发为标志,国际战略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世界新军事变革蓬勃兴起,争夺高技术质量优势成为国际军事竞争的焦点。中央军委制定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以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为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作出了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重大战略决策。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形势更加错综复杂,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不仅面临着传统安全威胁的挑战,而且面临着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的威胁。根据新的形势任务,中央军委在2004年充实完善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把军事斗争准备基点进一步调整为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

  如今,中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央军委制定实行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从立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转到立足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突出海上军事斗争和军事斗争准备,有效控制重大危机,妥善应对连锁反应,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统一和安全。

  “多次调整、充实为积极防御战略思想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提供了理论依据。”闫文虎说,“尽管在具体内容上有所变化,我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始终坚持防御、自卫、后发制人的原则,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来源:新华网)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