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地区是长江经济带的“脊梁”,也是发展的洼地,肩负着发展和保护的双重压力。长期以来,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方式和缺乏统筹的保护和管理,长江中游湿地正面临一系列问题:围垦和改造导致湿地面积锐减,污染和富营养化使湖泊水质下降,湖泊淤积加剧,资源不合理过度利用造成生物多样性锐减。为此,建议:
一、编制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补偿总体规划。建立权威、高效、规范的湿地生态资产评估规程,促进生态补偿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制定完善国家湿地生态补偿法规。建议制定出台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补偿条例。
三、设立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补偿基金。建议建立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补偿基金。同时,积极完善生态补偿的投融资体系,探索并建立包括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建立长江中游湿地生态补偿协作机制。建议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补偿协作机制,协商解决湿地生态补偿的重大问题。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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