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4月28日消息(记者高原)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日,哈尔滨延寿看守所犯人9·2逃脱案在哈尔滨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今天上午9点,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哈尔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羁押于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101监室,且床铺相邻。高玉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王大民涉嫌故意伤害、盗窃罪,且系累犯,二人均面临着重刑,所以产生了越狱的念头并形成了合意。高玉伦、王大民发现,看守所夜间值班管教、被害人段某某提审犯人时有不锁监门的习惯。经反复商议,二人最终确定在段某某值班时越狱,并研究好了越狱的细节、逃跑路线、逃跑方式,并准备好了绳子和毛巾。为确保越狱成功,两名被告人又拉拢了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被关押的被告人李海伟共同越狱。
2014年的9月1日晚上,高玉伦以给家人打电话为名,要求民警段某某提审,段某应允。9月2日凌晨4点30分,段某在值班室内提审高玉伦,王大民随即扭转了监控室的摄象头,并将监室门拨开,与李海伟逃出了监室,潜逃至值班室外伺机动手。高玉伦用段某某的手机与家人通话后,见王大民、李海伟已在门外,便趁段某不备,从段的身后用胳膊勒住了段某的颈部。王大民、李海伟见状冲进了室内,三被告人合力将段按倒在地。高玉伦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捆绑住了段某的双腿,又从办公桌内、抽屉内拿出了手铐,铐住了段某的双脚,高玉伦、王大民用毛巾猛力堵住了段某的嘴部。因为段某挣扎,王大民和李海伟多次用拳头打击段头的面部,最终将其制服。高玉伦将脚镣打开,三被告人按照事先计划,换上警服,王大民从段某兜里翻出了钥匙,打开了前厅大门,三人相继走出了看守所。值班武警发现情况异常时,进行询问并鸣枪示警,三被告人迅速逃离。段某某因为生前颈部被扼压、口鼻被捂压导致了机械性窒息死亡。
检查机关同时还指控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其他犯罪事实。越狱之前,高玉伦系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死刑待复核。其他两人均身负重罪,指控尚未判决。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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