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我国刑事政策一向秉持“慎杀、少杀”。最高法2010年的一份刑事政策文件指出,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在判处重刑尤其是适用死刑时应特别慎重,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这里当然包括死缓。
四川女子李彦与其丈夫谭勇因琐事发生纠纷,李彦持火药枪枪管将谭勇杀死后分尸。经查,李彦与谭某婚后经常发生纠纷,李彦曾因遭受到谭某多次殴打而向安岳县妇联求助,也向安岳县外南街派出所报警。李彦一二审均判死刑,经最高院裁定发回重审。昨日四川高院委托资阳中院进行终审宣判,改判李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该案在法律程序上算是画上了句号,但对该案的反思并未因此停止,众多网友都表示此案仍判得太重,那么从法理分析此案,终审判决到底重乎、轻乎?
这起发生于2010年11月的案件,历经资阳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四川高院二审维持死刑,经最高院发回重审后,现能改判死缓,无疑是一个进步。不过,死缓判决是否完全合乎法律,令民众信服,似有探讨空间。
对于那些主观恶性深,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的故意杀人行为,若没有任何法定或酌定的从宽情节,选择适用死刑,当然是不二法门。但同时也应注意,法律为千差万别的各种故意杀人情节预置了宽大的适用空间。
最高法、最高检等四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指出,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此案中,李彦未曾预谋杀夫,其丈夫长期对其进行家暴,存在重大过错。判决书中记载李彦的母亲、女儿、邻居、朋友关于谭勇对李彦施暴的证言:“打了多少次,她记不清了。记得最严重的一次是,李彦和别人打麻将被谭勇发现后,谭勇把李彦打得不能走路,头发都被抓了一大把。……谭勇脾气很怪,不准李彦和其他人耍,也不准李彦和其他人说话,谭勇的疑心很重,只要说过的,李彦就必须去做,李彦不做的话,就要被打。”“有一次,谭勇一脚踢到李彦脸上。还有一次,谭勇一拳打在李彦的鼻子上,李彦满脸是血。”等等。
而且,我国刑事政策一向秉持“慎杀、少杀”。最高法2010年的一份刑事政策文件指出,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在判处重刑尤其是适用死刑时应特别慎重,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这里当然包括死缓。
李彦遭受长期家暴,多次向妇联、警方求助,均无结果,甚至警方介入也只留了单方笔录,导致李彦案在一审时,家暴情节难以被认可。李彦一案暴露出一些地方对于家暴的漠视,是触目惊心的,这恐怕更值得反思和警惕。
□刘昌松(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来源:新京报)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