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试破失地农民社保缴费难

2015年04月19日02:4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浙江宁海试破失地农民社保缴费难

  “日出账800多户,加班加点为大伯大妈办理相关业务。”浙江省宁海县农村信用联社信贷部负责人林直经常忙得“连吃饭都顾不上”。连日来,该县社保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以及辖区内信用社都被前来办理惠民贷款的老百姓围得水泄不通。

  在城市化过程中,当地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险,每月能领到320~520元不等的养老金,但随着物价水平的提升,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现行标准已难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宁海县2014年出台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障的失地农民一次性补缴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后,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要一次性补缴十几万元,对上了年纪且没有经济来源的被征地农民来说十分困难。

  为此,宁海调整相关实施方案,实行惠民贷款制度,明确辖区内凡年龄在80周岁以下,符合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条件,并取得宁海县社保中心同意参保的人员,均可向县农村信用联社各营业网点申请贷款,专项用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经社保中心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在获得贷款后只需用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作为还款来源即可。

  对此,宁海县社保中心主任刘坚表示,政府与银行合作筹集资金,帮助被征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以解决其养老保险衔接问题,从而将游离于城镇职工保障体系之外的这部分人员纳入统一保障体系。

  刘坚介绍说,当地不需要贷款的失地农民可以直接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县社保中心办理缴款到账和退休手续;符合条件尚未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先到所在村、社区填写参保表格,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承包土地权证、国土部门批准征地文件等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最后报县社保中心核准办理。

  不过,有些大伯大妈担心如果在贷款期间离世,之前缴纳的钱要不回来怎么办?宁海县社保中心主任解释说,老百姓缴纳的费用中有一部分是要计入个人账户的。以缴纳8万元为例,其中约44%、35200元左右的钱是计入个人账户的。如果参保人员亡故,参保人直系亲属不仅能获得14500元丧葬补助费,而且可以继承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储存余额。

  据宁海县农村信用联社统计,截至4月17日,全县惠民贷款共发放8153户,金额达6亿多元。

(来源:中国青年报)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