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社区服刑者脱管漏管将追查背后职务犯罪

2015年04月17日05:17  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最高检:社区服刑者脱管漏管将追查背后职务犯罪

  原标题:社区服刑者脱管漏管将追查背后职务犯罪

  京华时报讯(记者钱卫华) 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透露,自4月中旬至7月中旬,全国检察机关集中部署展开为期3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于核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除纠正整改之外,还要发现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线索,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

  社区矫正是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旨在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社区服刑人员与监狱服刑人员只是服刑的环境不同,本质都是服刑人员。”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表示。

  在社区矫正执行过程中,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为检察机关重点关注,近年来这一情况时有发生。“这对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造成一定影响,有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后继续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肖玮说,此次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专项检察活动为期3个月,将全面准确查清当前社区服刑人员的底数以及刑罚执行的基本情况,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严厉打击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

  对于核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将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整改。其中,在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以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中,检察机关要注意发现有关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线索,既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还要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

  >>名词解释

  1.脱管:社区服刑人员擅自脱离执行机关监管。发生在执行机关接收社区服刑人员之后,已开始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管环节。换句话,就是“人不见了”。

  2.漏管:执行机关未将服刑人员列入监督管理。发生在法院、公安、司法、监狱、看守所的刑罚交付执行环节。换句话,就是“没见到人”。

  3.虚管:社区服刑人员已经被列入监督管理,但是执行机关没有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或者监督管理不到位。换句话,就是“不管”。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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