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举报大气污染等行为最高可奖5万元

2015年04月16日03:21  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北京规定举报大气污染等行为最高可奖5万元

  举报“大气污染”最高可奖5万元

  北京晨报讯(记者 邹乐)市质监局近日发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举报奖励规定》。根据最新规定,市民向质监部门举报10类违法行为可获奖励,最高奖金5万元。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生产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不合规煤等污染大气的行为均被列入举报获奖范畴。市民可拨打12365热线,或向各区县质监部门进行举报。

  新规设定了10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作为重点举报奖励范围。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时代发展2001年市质监局制发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打假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已不再适用,新制发的规定增加了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奖励,即针对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的煤及煤制品进行举报,可获奖励。

  据介绍,新规设定了三个级别举报,对应实际到位罚款额6%到2%的奖励幅度。奖励设定了最高5万元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标准。同时,设定了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须符合的6个条件。对实名举报信息将实施严格的保密处理。

  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奖金发放方面,将实行分级发放原则。举报奖励金将统一纳入预算管理。3万元(含3万元)以上大额奖励金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发放;3万元以下奖励金由承办案件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举报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励金;同一线索被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励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

(来源:北京晨报)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