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记者 李万祥)记者今天从最高检获悉,最高检日前召开了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要紧紧围绕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
曹建明指出,要牢记宪法法律赋予的责任,紧紧围绕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履行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职能。特别是,要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侵犯人权等问题,以及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违法执行和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问题。
2014年,检察机关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得到了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曹建明指出,今年,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最高检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契机,继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加强对“减假暂”的同步监督,促进刑罚变更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持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要把监督纠正违法与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犯罪。
同时,自2014年12月,最高检部署了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总体开局良好,但也发展不平衡。对此,曹建明强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仅是解决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司法能力的治本之举。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好,真正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特别是对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选择性司法、同步录音录像不落实等“顽疾”,既要立行立改,又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曹建明指出,最高检和省级院要强化指导监督和检务督察,发现司法不规范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广大检察人员思想深处发生转变,真正让规范司法成为习惯和自觉。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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