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 被警方羁押

2015年03月22日07:16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 被警方羁押

赵黎平(资料图)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赵黎平简历:

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生,内蒙古通辽人,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

1969.04—1971.12,吉林省科左中期代力吉公社插队知青;

1971.12—1972.06,吉林省哲里木盟通辽市教育印刷厂工人;

1972.06—1979.07,吉林省哲里木盟公安处侦察员(其间:1978.05—1978.12在公安部人民警察干校痕迹检验专业学习);

1979.07—1983.11,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侦察员,助理工程师;

1983.11—1984.12,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秘书科科员、刑侦科副科长;

1984.12—1990.08,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1982.09—1985.10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学习;1985.09—1986.01在内蒙古党校第一期政法短期培训班学习);

1990.08—1991.10,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1991.10—1992.07,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处长;

1992.07—1994.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4.02—2005.0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00.03正厅级)(2003.05—2005.05在公安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函授学院学习);

2005.03——2007.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2007.02——2007.1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07.06兼任武警内蒙古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7.12——2010.0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其间:2008.05—2008.08在中央党校科学发展观理论培训班学习);

2010.05—2012.0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0.09副总警监)(其间:2011.09—2011.1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战略班学习)。

2011.12.30增补为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2012.02—2012.07,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2年7月21日,被免去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

2012.07 当选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现已退休。

199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责编:张迎雪(实习生)、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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