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完善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2015年03月11日14:24  来源:中国侨网
 
原标题:中国工商完善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刘长忠)记者11日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该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当日出台“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意见”,强调对拒不履行首问责任的经营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经营者因拒不履行首问责任而被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其处罚信息。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营者首问制度规定的核心点在于:消费环节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

  他强调,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直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各经营者之间不得相互推诿。

  他表示,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是两项不同的制度,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制度执行主体方面,履行经营者首问制度的主体主要是消费环节的销售者、服务者;而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的主体主要是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二是在责任承担方面,经营者首问制度体现的是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销售者、服务者等经营者无论是否自愿,都必须履行;赔偿先付制度体现的是商场的责任。

  据悉,这项规定发布即日起实施。(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