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国农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2015年03月10日04:31  来源:人民政协报
 
原标题:推动中国农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作出重要部署。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已经成为推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项紧迫任务。

  近年来,我国农业品牌建设有一定进展,但仍面临着对品牌农业的认识不到位,品牌培育保护制度体系缺失,品牌影响力亟须扩大,区域公用品牌理念有待普及等问题和制约因素。为此建议:

  制定农业品牌发展规划。根据不同生产区域、经济条件和发展阶段等,对农产品进行分类和分层,将农业品牌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列入“十三五”规划。把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高附加值、低能耗的产品列入战略规划,建立和完善品牌农业的产业链、价值链、供给链,提升品牌农业的影响力,引导其做大做强。

  建立健全扶持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品牌认证、推广、识别、延伸与国内外评价发布等关键环节的规则和机制,形成农业品牌全程管理体系。健全“三品一标”和名牌农产品在工商、税收、质检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品牌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支持力度。

  建立和完善品牌标准体系。把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逐步形成与国际、国家、行业相衔接的标准体系;按市场准入标准、名优农产品标准、出口标准形成细分市场的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对相关主体的行为监督。夯实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基础,推广“龙头企业+标准化+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实现优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

  探索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研究建立农产品品牌、区域品牌的征集制度、审核推荐制度、价值评价制度,将农产品品牌按品种、目标市场等分类,定期发布目录,动态管理,完善、规范和强化对农产品品牌的推介、评选、推优等活动,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鼓励农产品企业做优质量,做好品牌。

  推进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保护优势品种资源和环境,传承地方传统生产、加工工艺,开发历史文化民俗资源,扩大传统产地声誉,创新新兴产业集群,加强品牌经营资源整合。强化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质量追溯体系。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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