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9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国家法室主任武增,就立法法修改与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新社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南若然)“亮点、进步”等词汇,在9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讨论中多次出现。
3月8日,作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这是立法法颁布15年来的首次修改,虽然不是全面的修改,但是十分重要的大幅度修改。”广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学成表示,修正案草案制定的过程体现了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要求,也对进一步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了制度设计。
王学成认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有多处亮点。如,强调了立法要与改革相衔接,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这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景下非常有必要。同时,专门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权限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从立法制度上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中华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表示,“税收法定是这次立法法修改的亮点,把税收单独拿出来规定,更加细化了税收管理制度。”
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也认为,“税收法定进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是一项进步。”她还指出,民主立法在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同样有明显进步,“比如探索委托第三方立法的问题等,这在以前是没有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认为,立法法在加强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在法制建设中的引导和推动方面有很大进步。他同时指出,草案中并没有对如何保障立法和法律的统一性与协调性做过多规定,应该加以强调。(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