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3月9日电 (宋立超)9日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山西省各级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全面落实山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在山西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警方表示,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将被取消。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15年2月6日正式出台。按照《实施意见》,山西省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到2020年,山西将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据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户籍改革彻底降低了落户门槛。除太原和大同两大城市核心城区属于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地区外,其他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将全面放开。
警方表示,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户籍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其目标不是消除户籍制度,而是剥离户籍内含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山西户籍制度改革中明确规定,为保障农民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三权”为落户条件。即尊重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和留乡的自主选择,“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山西省政府在2月26日召开的全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将依照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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