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立法法 人大代表怎么看?

2015年03月08日21:53  来源:中国侨网
 
原标题:修订立法法 人大代表怎么看?

  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题:修订立法法 人大代表怎么看?

  记者 李雨昕 李凌

  “立法法是法中之法”、“政府行政权力必须得到法律授权”、“立法法关键是要落在实处”……3月8日的人民大会堂,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成了全国人大代表们谈论的“主角”。

  作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立法法修正案草案8日提请大会审议。当天,近3000名人大代表听取了草案说明,走出大会堂后,不少人“有话要说”。

  “依法治国,首先要立法。”人大代表、同济大学教授张雄认为,“立法法就是制定各项法律的规矩,有规矩才有方圆。中国要依法治国、司法改革,首先就得从根上做起。”

  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也表示,立法法能提高立法质量,要通过立法来引领和推动改革。

  “立法法的制定,是为了让其他的法律法规制定更加科学,这是一个基础性的法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说。

  立法法颁布15年来的首次修改,也让外界首次关注这部法律与民生的关系。多名代表都认为,这部“管法的法”,其实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立法法很有必要。”人大代表涂文涛说,“立法法修订后提高了立法质量,今后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就更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能够回应民生的热点难点。法律的质量提高了,就肯定对老百姓的生活有着积极影响。”

  “立法法可能和老百姓没什么关系,但是它规定了一些部门没权立法,就算有授权也不行。”张雄说。

  人大代表冯杰则一边快步走出大会堂,一边说:“‘税收法’、‘政府的行政权力必须得到法律授权’这两条就非常关键,特别是对老百姓非常好。”

  人大代表、航天专家张柏楠也认为,立法法修订后,对政府权力的监管很有用,“另外一个就是放权,让各市(设区的市)有自己的立法权,把权力下放这一点也非常好。”

  当日审议过后,还有代表提出了修改意见。人大代表、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黄惠玲建议,把协商民主体现在协商立法里面,在立法过程中,应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听取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

  “既然要修改,就应该让它更加完善,更加符合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需要。”黄惠玲表示,她会在10日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也有代表指出,落实是立法法的关键。“要落在实处,要真正干起来。”人大代表王文华说。

  带着立法法草案走出人民大会堂的人大代表们,未来数日将深入审议这部法律案。(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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