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记者 郝红波 专栏)“我国现在尚未设立专门的环境税种,现行的环保排污收费政策征收标准偏低,范围过窄,整体环境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相关税收优惠也缺少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环保效果不显著,在一定程度上与此有关。”全国政协委员、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加快环境税立法、尽快推进环境税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中国经济网记者郝红波 摄
贾康委员指出,目前,煤炭资源税从量变从价的改革已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启幕,油气等资源税亦将优化调整。然而环境保护税的改革方案尚未见分晓。尽管环境保护税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计划,但草案还没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近年来,我国采取的一系列改善环境、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突出问题。以雾霾等为代表的资源环境危机因素继续凸显,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之间如何协调亟待解决。
“针对这些矛盾和危机,单纯依靠传统的行政干预方法已经明显不足以解决现阶段面临的突出问题。”贾康委员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
对此,贾康委员提出了相关建议。他认为,首先应顺应总体财税改革的方向和部署开征环境税。以开征环境税为切入点,未来环境税收入归属和使用上应当更多向地方政府倾斜,由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环境治理以及监督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职责。
其次,抓住有利时机加快立法争取尽快实操。近期和未来一段时间市场煤价油价的下行,使通胀压力缓解,也提供了开征环境税的重要时机。同时,因为环境问题凸显,民众对出台更多保护环境措施的呼声很高,配之以公共宣传,还可以更加突出环境税作为有效的减排政策工具的角色作用。
第三,通过开征环境税,引发相关的行政、司法、社会管理体制的“法治化”配套改革。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不仅会使保护环境的税收调节更加合理、透明和有效,也会对其他领域的相关改革起到示范作用。
第四,做好开征环境税的公共宣传工作。一方面这可以促进更有效地收集企业和公众对于环境税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进一步完善税改方案;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企业和公众对于环境税及其影响的顾虑,从而减少征税阻力。
贾康委员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以环境税和“税制绿化”为代表的绿色财税制度改革,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追求可持续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实现能源安全和资源节约的客观要求,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方式,更是减少环境污染改善民生的直接要求。
代表委员小资料:
贾康,男,1954年7月出生。著名财经专家,全国政协委员、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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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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