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云南原副省长涉受贿案

2015年02月27日08:0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法院受理云南原副省长涉受贿案

  昨日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北京市一中院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一案,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此前,中央纪委于2014年8月6日公布,对沈培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经查,沈培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并与他人通奸。

  云南原副省长受贿案正式立案

  资料显示,沈培平是云南施甸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4年3月,中纪委公布消息称,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3月12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沈培平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在升任副省长之前,沈培平曾于2004年至2013年,先后担任普洱市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

  2014年8月6日,中央纪委公布对沈培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沈培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沈培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沈培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介入企业改制引发职工不满

  2014年3月,沈培平被查后,市民在普洱市主干道振兴大道的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门前燃放鞭炮,公司门前挂着“贪腐分子沈培平被查处,罪有应得,大快人心”的条幅。

  云南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前为云南思茅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改制后该公司将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从公司全部退出,终止公司国有企业性质;调整职工的劳动关系,终止职工“国有”身份。

  原云南思茅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职工杨乡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2003年10月,原云南思茅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实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沈培平介入领导改制小组。

  据了解,该公司2221名职工中,有800多名被以开除、内退、病退等理由除名,占总职工人数的36%。“公司执行的是钱走人走,钱在人留。职工的工龄置换金,你要拿钱,立马让你下岗。”一位职工说。

  2003年12月,职工开始集体举报讨说法。2010年,杨乡云、李金玲、陈玉华等38名职工代表前往北京递交举报材料,被安元鼎保安公司截留后移交给普洱市公安局。

  2010年5月,杨乡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同年7月,杨乡云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被曝贪腐导火索源于强拆

  据媒体报道,云南省商务厅一李姓退休干部表示,沈培平在任普洱市市长期间,强势推行的旧城改造工程,被视为其“落马”的最大诱因。有人分析,沈培平被调查实为贪腐,其导火索源于强拆。

  普洱市政府于2010年4月连续出台的两份文件称:“市政府将对中心城区进行旧城改造,部分地段将进行拆迁,范围涉及500亩土地,1800多户住户。”文件还明确规定了所有住户都必须签订完搬迁协议的具体期限。

  而此次拆迁范围都是普洱市中心城区内最繁华的黄金地段,其中有一大部分甚至建成只有几年时间。然而,在普洱市中心城区还有不少老街区,生活设施落后、居住条件差,却不在此次旧城改造范围内。时任普洱市建设局局长胡剑荣称,此次旧城改造的地块都属于商业开发。

  在2010年4月28日召开的普洱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动员大会上,沈培平说出了那句令人哗然的雷人语录:“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好,不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坏。”

  据《焦点访谈》报道,拆迁地块位置邻近、价位相当的地段,已经交易的土地出让价为每亩600多万元。按此计算,这500亩土地拍卖后,政府可从开发商那里获得30多亿元土地出让金。

  相关新闻

  副区长被抓 其子花328万“捞”父被骗

  本报讯(记者 孔德婧)2011年,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在闫永喜被双规后,其子为救父亲,先后十余次给了号称能将其父捞出的尹某328万元,但最终,尹某因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执行刑期18年。

  闫永喜的儿子闫某称,2009年8月4日,其父亲闫永喜因涉嫌贪污被中纪委双规。于是,他找到同学尹某的父亲,希望帮忙摆平这件事。尹某说认识中纪委的人,可以把他父亲弄出来。

  2009年9月初,闫某先给尹某70万元现金,尹某打了收条,并承诺未能办理退回全额款项。后尹某打电话说正在办,还需要钱。此后,闫某陆续给了尹某大约13次钱,共计328万元。2010年4月中旬,尹某竟“消失”了。

  原来,尹某“消失”是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2010年6月,尹某因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于2011年12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抚顺市南花园监狱服刑。

  在庭审中,尹某表示不认罪。其称,他把“捞人”这件事告诉了朋友陈某,陈某自称是中纪委政策研究室的处长,答应帮忙办此事。闫某给他的320余万元他一分没拿,全都给了陈某。陈某没打过收条,但这事一直没办成。

  据中纪委出具的证明显示,该单位并无政策研究室的部门,也没有一个叫陈某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调取全国及北京市人口信息查询,没有查到与尹某描述的身份相契合的人。

  法院审理认为,尹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罚金30万元。与此前判处的有期徒刑5年,罚金20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罚金50万元,并继续追缴328万元,予以没收。(记者 孔德婧)

(来源:北京青年报)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