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滨湖新区。 |
安徽地处长江、淮河中下游,长江三角洲腹地,承东启西、沿江通海,具有区位、交通、资源、产业、人才和国家战略规划全覆盖等叠加优势。近年来,安徽以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为主线,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约集约保红线、开发资源保发展。
由上至下,推进节约集约利用
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提出,要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下狠功夫。当前用地矛盾不是供给不足的问题,关键是使用效率不高,投资强度不够,闲置甚至浪费突出。省长王学军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切实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产出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近年来,安徽省政府陆续出台了若干指导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性文件,特别是今年出台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是落实新型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构建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导向机制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开创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科学规划,引领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安徽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控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认真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合城乡土地资源,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建设用地,着力推进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责任考核机制,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价和监管。依据土地规划,从严审查城乡、开发园区等相关涉地规划,做到有机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用地,一律不予审批、供地。
政策激励,驱动节约集约利用
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区域调节政策、有保有控的产业用地政策,出台《安徽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积极落实国家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限定商品住宅用地宗地规模,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分解下达全省及各市“十二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指标,明确各地年度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积极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定期调整、逐步提高补偿安置标准。施行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政策。实行建设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支持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对原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鼓励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指标按规定调剂给城镇的,调剂指标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人民政府单列下达,全省每年标准化厂房建设规模超过1000万平方米。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开通“安徽土地市场网”,全省实现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网上规范填报、供地数量价格、出让金收缴以及供后使用情况实时审查和监测。各地建立起土地有形市场,经营性项目、工业项目用地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标准控制,倒逼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执行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产业发展现状,制订《安徽省建设用地标准》,规定了行业用地控制性指标。强化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和优化配置,明确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土地投资强度或预期亩均税收量化标准,制定各类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构成比例和道路标准,防止“宽打宽用”。对国家级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或省级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6000万元的单个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引导使用、租用标准厂房,既节约土地,又可降低企业成本。建立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双向约束机制,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利用,对未达到规定的容积率、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低效建设用地,通过政府收储、异地置换、退二进三和就地转型等措施,提高城镇用地开发利用水平。规范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工作,严格落实农村居民点用地国家标准,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典型示范,带动节约集约利用
鼓励各地开展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探索创新,涌现出一批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技术、新方法。如合肥市作为国土资源部第一批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城市,创新实践“141”统筹发展模式;芜湖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利用试点,实行节地奖励;池州市推行产业集群招商、强化标准化厂房建设;铜陵市开展零增量土地招商;天长市活用“加减乘除”四法利用土地;宁国市推行“六地做法”;当涂经开区节地举措投资强度大,亩均税收高;颍上工业园清理整顿粗放低效用地成效明显。省里及时挖掘推出一批具有榜样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并总结提炼形成指导全省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标准。
严格监管,保证节约集约利用
健全共同责任机制,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监察、财政、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审计、税务、金融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项目准入、规划审查、用地监管、税费征管、政策落实等方面承担各自责任。国土、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等部门已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机制、联合查处机制。建立土地利用评价考核制度,自2010年始,省委将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违法用地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实行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定期开展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并以考核与评价结果作为制定相关用地政策的重要依据。全省初步建立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从批前、批中和批后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土地利用监测监管力度,推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
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当前,安徽处于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在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的形势下,我们将进一步高举节约集约大旗,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凝聚节约集约用地正能量,做好高效益用地文章,为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为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20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