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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召开《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培训座谈会

2013年05月30日09:37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手机看新闻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30日讯 为确保《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学习培训取得实效,5月22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召开《条例》培训座谈会,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学习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杨瑞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对政府责任、湿地“零净损失”理念、专家委员会作用、湿地保护惠民等问题进行了简介和释义。东城、西城及局法制、保护、公园、城镇绿化、执法大队、平原造林办等部门负责人就林地、绿地、湿地的有关关系,湿地保护执法,社会参与及组织等展开讨论和交流。
  在听取了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高士武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大家认真学习《条例》的成效,并强调:一是高度认识《条例》的重要性,《条例》拓展了北京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空间。二是《条例》的施行是北京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基本建成的标志。三是对贯彻实施《条例》的难度要有深入认识,要权责并重,提前安排。四是要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方案,分阶段、分部门推进落实。
  为推动《条例》的执行,高士武还指出:一是找准切入点。要明确贯彻《条例》,职能定位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方面。二是找准着力点。湿地保护工程建设是园林绿化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今后要探索结合平原造林工程、前置审核等保护湿地,更要善于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有关配套制度建设,从联席会议制度入手,用湿地名录来指导工作,有效推进北京市湿地保护事业的永续发展。(宋涛)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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