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时政>>时政专题

中国共产党章程 (5)

2007年10月25日18:19  来源:新华社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四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责任编辑:苏楠)
我要发表留言
匿名发表  署名:         验证码:
                                   留言须知
新闻检索:    
   播客·视频
看明星党代表与记者过招
十七大视频专题
   时政要闻
·工商公安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职责分工  
·“60位知名专家解读十七大报告”值得期待
·四部门联手展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深圳市长称将清查公务员利用公屋获利现象
·部分地区液化气价格大幅上涨 发改委要求稳定价格
   频道精选
嫦娥一号卫星发射成功
农业部将建400示范区
·[推荐专题]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事七日]吴仪为民落泪 居民财产性收入将快速提升
·[特别策划]物权法引来各地"第一案" 将有多少官司?
·[最新任免]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网友互动]“十大惠民政策”评选:请您投票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
   重要理论

人民日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求是: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光明日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和谐文化建设的根本
人民论坛: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研究
学习时报:改革创新精神搞好党的自身建设
北京日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十大新发展
   时政资料
      ●胡锦涛活动报道集
●吴邦国活动报道集  ●温家宝活动报道集
●贾庆林活动报道集  ●李长春活动报道集
●习近平活动报道集  ●李克强活动报道集
●贺国强活动报道集  ●周永康活动报道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