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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06日13:28


公务员三人行:专访张云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近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和国家人事部联合举办纪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0周年座谈会。会上,三位公务员代表的典型发言引起了较强烈的反响。因为,他们三位一个是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代表、一个是通过考试录用由农民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代表、一个是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代表。他们三人脚下踩出的,正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10年的风雨印迹。

  会后,《时代潮》对三位公务员代表进行了专访。张云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个人简历:张云泉,男,1948年生于江苏省如东县,1964年参加工作,大专文化,1969年入海军北海舰队服役,1983年转业到信访部门工作。现任江苏省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信访局局长。

  时代潮:“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个怎样的称号?

  张云泉:为了树立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良好形象,从1996年以来,国家人事部与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精神文明办公室在全国政府机关中开展了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已举办五届,先后共评选表彰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81名。

  时代潮:你是哪一年评上“人民满意公务员”的?

  张云泉:2001年,第五届,也是最近一届。

  时代潮:在推进国家公务员制度进程中,公务员的考核制度也不断得到完善,各地区、各部门都先后制定出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法规政策。江苏省和泰州市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措施?

  张云泉:根据省里下发的有关法规政策,我们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职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实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试、测评情况反馈制度的意见》,在强化公务员的职位管理的同时,突出对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与民主测评。

  时代潮:根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规定,公务员如果连续两年确定考核不合格,将被辞退出公务员队伍。你长期在信访部门工作,正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上,一方面要政府满意,另一方面要群众满意,这种压力有多大?

  张云泉:应该说还是有压力的。在信访一线,我们常常要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冲向政府机关的上访人群。记不清多少次被失去理智的人揪过头发,吐过唾沫,撕破过衣服,手指曾被人咬得露出骨头,至今也不能灵活地弯曲,左眼也曾被歹徒打伤,视力从1.5下降到现在的0.15。但我始终坚持两点:一是秉公办事,不和稀泥。二是讲究工作方法,舍得下功夫。所以,我们的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经常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表扬信和锦旗,我的考核成绩每年都是优秀等级,这也是我最自豪的。

  时代潮:你后来被提拔为市政府副秘书长,是公务员奖惩制度挂钩的结果吗?

  张云泉:就算是吧!我在信访工作岗位上近20年,先后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并被选为江苏省人大代表、泰州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我们信访局也先后20多次获得集体荣誉。我被提拔为市政府副秘书长,是党和人民对我工作的肯定,也是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

  时代潮:大家都知道,“先进典型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你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尤其是你当了市领导以后对你有什么改变?

  张云泉:信访部门是展示政府形象的一个主要窗口。要改变过去那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就必须重新树立起国家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新形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后,尤其是被提为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后,地位变了,找我办事、对我说好话的人也多了,有时一天能收到20多张请柬。但我常常告诫自己:荣誉是人民给的,路还得靠自己走,既然当一名公务员,就应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为公务员队伍树立良好的形象。

  ( 来源:《时代潮》2003年  第17期)  

(责任编辑:史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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