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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报道

温家宝将出席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次会议

温家宝就加强上合组织务实合作提出九点建议

  •   温家宝指出,中方作为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愿与各方一道,积极制定和实施本组织政治、经济、人文等各领域未来十年规划。与成员国一道团结合作,不懈进取,努力实现上合组织既定的目标和任务,为促进本地区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温家宝:不管外界"捧杀"还是唱衰 我们都要坚持走自己的路

  •   温家宝说:“我们时刻注意经济发展的趋势、动向和存在的问题。我们有信心把中国的事情办好。不管外界‘捧杀’我们,还是‘棒杀’、唱衰我们,我们都要坚持走自己的路,而且要走好走稳。”

杨洁篪谈温家宝出席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次会议

  •     经过10年的发展,上合组织正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阶段,挑战与机遇并存。如何总结过去、规划未来,进一步加强团结互信、深化务实合作,为上合组织新10年发展起好步、开好局,是各成员国的共同期待,也是温总理此次与会的主要目的。

最新报道

会议行程

  • 11月6日—11月8日:应俄罗斯总理普京邀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将出席在圣彼得堡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次会议。

温家宝活动报道集

人民网记者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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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14日 第一次会晤 阿拉木图

    2001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六国总理在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议,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六国总理还一致决定启动六国多边经贸合作进程,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总理第一次会晤新闻公报》。

2004年9月23日 第三次会晤 比什凯克

    与会领导人一致强调,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仍是本地区安全与稳定的主要威胁,要通过多边和双边合作坚决打击。与会各方重申,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工作的另一个重点。 [详细]

2006年9月15日 第五次会晤 杜尚别

    六国总理结合同年6月15日上海峰会达成的共识,研究了本组织成员国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提出了六国在经贸、科技、社会、文化和其他领域合作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会后,签署了《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详细]

2008年10月30日 第七次会晤 阿斯塔纳

    与会领导人就各方关心的涉及本组织发展问题交换了意见。温家宝总理在发言中阐述了中方对有关政治、经贸、人文合作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联合公报。 [详细]

2010年11月25日 第九次会晤 杜尚别

    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加大打击“三股势力”力度,切实维护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加强经济政策协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实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深化救灾、教育、文化等领域合作,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 [详细]

2003年9月23日 第二次会晤 北京

    会议期间,六国总理着重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问题,并就组织内部建设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在这次会议上,六国总理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关于技术性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的备忘录》等六个文件。

2005年10月26日 第四次会晤 莫斯科

    与会领导人同意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通信等领域的合作,同时继续加大对“三股势力”的打击力度。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等文件。 [详细]

2007年11月2日 第六次会晤 塔什干

    与会领导人一致强调,深化和扩大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以及构建和谐地区是成员国的共同愿望和目标,也是上合组织不断发展关键所在。各国总理就加强贸易、投资、交通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联合公报等文件 。 [详细]

2009年10月14日 第八次会晤 北京

    会议全面总结了近一年来本组织经济、人文等领域合作进展情况,就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和6月叶卡捷琳堡峰会共识,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 达成广泛共识。 [详细]

2011年11月7日 第十次会晤 圣彼得堡

    与会各国领导人积极评价上合组织成立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认为上合组织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发展潜力巨大。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了本次总理会议联合公报,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世界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经济形势的联合声明》等文件。 [详细]

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成员国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现有蒙古、巴基斯坦、伊朗、印度4个观察员国,以及白俄罗斯、斯里兰卡2个对话伙伴国。
  6个成员国领土总面积超过3018万平方公里,占欧亚大陆的3/5;加上观察员国领土,领土总面积超过3716万平方公里。6个成员国人口总和为15.25亿,占世界人口的1/4;加上观察员国人口,人口总和达到28亿,占世界人口的近一半。
  上海合作组织是迄今唯一在我国境内成立、以我国城市命名、总部设在我国境内的区域性国际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旨在加强成员国睦邻互信和友好合作,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地区和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它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坚持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协商解决所有问题;奉行不结盟、不针对第三方和对外开放的原则;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详细】

上海合作组织

机构设置:
    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上海合作组织最高机构。该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各成员国按国名俄文字母顺序轮流举行,就组织所有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和指示。
  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 ——每年举行一次例会,重点研究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战略与优先方向,解决经济合作等领域的原则和迫切问题,并批准组织年度预算。
成立宣言: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高度评价“上海五国”成立五年在促进并深化各成员国之间睦邻互信与友好关系、巩固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2011年温家宝出访情况

温家宝访问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
温家宝访问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温家宝出席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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