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析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
中央关于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 根据各层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在中央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是转变职能。坚持把转变职能作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突出不同层级政府履行职责的重点,形成全面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能体系;加强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 二是优化结构。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机构优化整合,在实行大部门体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充分考虑政府职能特点设置机构;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 三是强化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不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明确和强化责任的途径及方法。继续推进省直接管理县的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和明确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权责关系。 四是严控编制。要按照中央规定严格控制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总量,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和备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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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
中央提出八方面指导性意见:
一是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服务“三农”的管理体制; 二是加强对工业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是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四是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五是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统一管理、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六是加强文化领域综合管理,推进文化市场统一执法; 七是整合医疗管理和药品管理职能,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 八是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等。
四大亮点: 亮点一: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 亮点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 亮点三:“责任”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亮点四:首次提出机构编制备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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