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为了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了突发事件应对法。 |



何为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

我国构建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的工作逐步加快
5年来
我国构建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的工作逐步加快,涵盖了公共卫生、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
2003年5月
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公布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
2006年1月
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年2月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
2007年8月
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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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应对突发事件 应对明天的公共危机,我们有了法律的“尚方宝剑”。 新中国第一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今天起正式施行,挑起应对危机、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千斤重担。 这部应急管理的“龙头法”,来自实践的积累,凝聚了中国人民长期以来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顽强搏斗摸索出的经验。它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标志着中国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日渐成熟。
规范应急管理 保障公民利益: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将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这部旨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社会各界给予较高的期许。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突发事件应对法答记者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将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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