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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5天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听取了循环经济法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案和有关议案的说明。[详细]
29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四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的决议,决定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任免名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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