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柳州市领导如何使购房特权合法化
2008年03月29日06:01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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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说别的,就以按官员级别大小来确定住宅面积而言,足见当地领导的特权思想何等严重。领导们当然深知人民群众对特权现象深恶痛绝,但他们之所以敢在干部建房购房这等及其敏感的问题上耍特权,关键在于领导们自有办法,能使特权合法化。那么,他们是如何使特权合法化的呢?
办法有三招:一是根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2004年4月28日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规定为四大班子建房的,ABCD一大套,说起来振振有词,实际上经不起一驳;二是市主要领导集体研究后决定下来的;三是建房的所有成本,包括土地、建材、小区内的配电、给排水、物业、停车、绿化、道路等一切配套项目都计入房价(真不知道这超低房价是怎么算的),公家不出一分钱。就这样,官员在购房上享有的特权就被合法化了。
不过,这些都是障眼法,明眼人谁不清楚,即使披上合法的外衣也难掩特权本质:以几位刚调来的干部无房和刚升迁的干部房子不达标为理由建房,变成了四大班子所有成员都有份,而且超标一倍还多;其他商品房搞不到的黄金地段,他们可以搞得到,而且价廉物美;这些高档住宅只许四大班子领导买,不许别人买;最重要的,这么高档的住宅价格只有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你看看,特权一旦合法化后其威力何等惊人!
百姓望房兴叹,市领导们却“近水楼台先得月”。特权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合法特权更是伪装起来的腐败,其对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平的伤害无以复加。柳州市搞的这套按官员等级分配特权与掩人耳目使特权合法化的做法,似乎并不鲜见。而特权合法化带来的危害,更有前车之鉴。
以苏联为例。据学者雅科夫引征的史料:“从斯大林本人到集体农庄主席,按照级别享受这些特权:黄金地段的高级住房,免费占用别墅,专用汽车(领导人和妻子、儿女都有,有时甚至一人几辆供选择),专职司机,免费早餐与午餐……以及其他一些形形色色的特殊供应。”而这些特权都是按照苏共中央的规定、由领导集体作出的决定,它们看起来都合理合法。
危险性正在这里。合法特权为腐败提供了特殊的机会,它貌似遵守公平和平等原则(你出钱买房,我也出钱买房),巧妙地规避了官员个人直接参与掠夺公共资源的风险性,可以放心大胆地利用制度安排为他们提供的合法特权搞腐败,说起来还理所当然。
殷鉴不远,前苏联解体的教训警示人们,一旦特权现象泛滥成灾,就必定会造成官民对立,失去民心,官员迟早会遭到民众的鄙视和抛弃,到那时,民众就不认你了,你的执政使命也就到此为止。这样的教训不能不吸取。
(王学进)
| (责任编辑:赵鸿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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