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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年来管理学上的一个经典理论是,任何一项合理、有效率的行政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两项原则,一是传达布置任务必须是从上到下,不能越级进行;二是检查落实任务的完成情况,必须越级进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杨保军说,只有通过建立越级检查的监督机制,越级检查才能发现中间层次是不是贯彻执行了中央政府的指令,贯彻程度如何。事实上,在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西班牙等国家,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早已经有了。英国虽然已经到了城镇化过程即将结束的时期,也还保留有300多名规划督察员。而法国这方面的人员更多,中央政府派出国家规划师和国家建筑师到几个大省去,建立监督员办公室,就地对城乡规划进行监督检查。因此,可以说,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人类在克服城市化过程中的弊端所取得的共同智慧。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秘书长石楠介绍,建设部3年多前在四川、贵州作了规划监督员制度试点,获得了很大成功,派下去几十个规划监督员,他们把大量信息反映上来,每年纠正了上百个甚至几百个即将发生的错误的建设、开发行为,并及时进行规划调整,这是一种无可估量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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