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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回首5年,新一届党中央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不断理清和完善反腐倡廉战略思路,反腐举措频频推出,依法治腐步伐加快,民主监督力度加大,旨在预防腐败的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一批隐藏很深的腐败分子被严厉惩处,一个有利于反腐倡廉的大环境正在逐步形成。郑筱萸、邱晓华、刘志华、杜世成、李宝金、荆福生、王有杰、王昭耀、吴振汉、韩桂芝、王怀忠、高严、刘方仁……这些十六大以来被惩处的省部级官员,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方针,惩治腐败、端正党风政风的坚定决心。 [详细]

 中共十六大以来连出重招清除各级“贪官”

 
十六大以来查处的部分省部级贪官

  十六大以来,中共严肃查处了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 …[详细]

□ 八大禁令严惩权钱交易

  中央纪委日前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凡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应认真对照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详细]

 
□ 建立巡视制度 防止“带病提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说,党中央高度重视如何解决“带病提拔”干部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他说,比方说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使这项制度能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能够在干部考察过程中发现干部存在的问题。同时,也要求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实行有效的监督。建立巡视制度,我想也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很重要的监督方式和渠道…[详细]

 
□ 加强垂直管理 “空降”纪委书记

 一直致力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纪委常委沈德咏接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以中纪委常委身份执掌地方纪委;原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书记马志鹏被任命为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原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臧献甫接任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一职。与此同时,全国多个省的纪委书记实行了异地交流。 …[详细]

 
□ 源头反腐 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

 备受关注的中国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宣布成立。刚履新的监察部部长马馼(女)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首任局长,屈万祥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详细]

贪污贿赂类犯罪立案标准
贪污罪
  1.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挪用公款罪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受贿罪
  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隐瞒境外存款罪
  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私分国有资产罪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详细]

 外逃贪官200多人 国内国外“两头堵”

 
□ 不断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堵住贪官外逃之路

  近年来,高检院采取必要措施,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合作,强化对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引渡力度。其中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就是2004年4月从美国被引渡回国,成为我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名被缉拿回国的贪官。…[详细]

 
□ 2003-2006年中国抓捕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583人

  检察机关集中力量,加大追逃力度。对内,检察机关与公安、边防等部门通力合作,开展了追捕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2003年至2006年共抓捕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583人;对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合作,强化了对外逃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引渡工作力度,卢万里、余振东、袁同顺等一批外逃贪官被缉拿归案。 …[详细]

 
□ 加强海外追逃 06年37名外逃贪官被递解回国

   2006年共有37名中国公安机关缉捕的外逃嫌疑人被递解回国。 针对贪官外逃现象,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1998年至今,中国司法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共有300多名嫌疑人携款潜逃后被缉捕回国,警方正在展开专题研究加强针对性进行境外追逃,建立了大额资金流向报告制以及特定人员出入境报告制度 …[详细]

 
□ 最高检反贪总局:外逃贪官真实数字是200多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副局长王利明说:“据我们统计,现在真正逃往境外的是200多人,不像网上说的数字那么大。”王利明是在9月7日举行的全国百强县(市)检察长论坛上做如此澄清的。 …[详细]

被缉拿归案外逃贪官  
卢万里
  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受贿2000余万元、26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余振东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贪污、挪用公款4.82亿美元
朱小功
  中航器材进出口总公司西欧办事处原经理,贪污公款700余万元。
袁同顺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伙同他人贪污、挪用公款4.82亿美元
陈满雄
  辽宁华曦集团医保经贸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挪用公款100万
王德宝
  满洲里驻内蒙办事处原副主任,贪污125万余元…[详细]

 腐败新趋势:贿赂案呈上升 手段更加隐蔽化

 
□ 县处级以上要案比例较大 贿赂案件比例上升趋势较明显

  据介绍,2003年以来,全国百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逐年上升,千万以上的案件也时有发生。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和防止腐败的措施逐步见效,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总体数量平稳,但是大案的数量却明显呈增多之势,单笔犯罪金额也越来越大。…[详细]

 
□ 2003至2006年渎职侵权犯罪使14049人失去生命

  “以案为戒,警钟长鸣”的展板显示:2003年至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涉案总金额高达504.6亿元,渎职侵权犯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9.8亿元,使14049人失去生命,2033人严重伤残。“这些数字太触目惊心了,没想到腐败犯罪尤其是渎职侵权犯罪危害这么大。”一位在展板前久久驻足的观众对记者感叹说。 …[详细]

 
□ 潜逃境外现象明显增多

   犯罪分子潜逃境外现象明显增多。为了逃避法律惩罚,一些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秘密的将赃款转移到境外,提前做好外逃准备,在作案后或事发前潜逃境外,主要逃往一些西方国家和我们周边的国家,企图利用这些国家和我国的政治法律方面存在的差异来逃避追诉。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的统计,现在真正逃往境外的是200多人,不像网上说的数字那么大。 …[详细]

 
□ 高垄断行业成为贪污贿赂犯罪高发区

   王建明认为,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转型和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等新的形势,贪污贿赂犯罪呈现四大特点或趋势:一是行业和部门特点明显。二是犯罪金额大,跨地区案件增多,有的一起重大案件涉及多个省市众多人员,贪污受贿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案件时有发生。三是实施犯罪的过程和手段日益隐蔽化、智能化,犯罪分子规避法律、对抗侦查的能力越来越强。四是作案后携款潜逃时有发生,有些犯罪分子有计划地将赃款转移至境外,并通过各种途径逃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详细]

贪污贿赂犯罪特点  
总量下降 大案数量增多
  2003年以来,百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每年都高达1000件以上,并且逐年上升,千万元以上的案件也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失
高级干部犯罪案时有发生   2003年以来,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省部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2件。
行业领域特点十分明显
  一些领域和行业,如金融、交通等,过去一直是贪污贿赂犯罪传统的高发部位;也有一些系统和部门,如食品药品监管、规划、环保等,随着职能的强化,逐渐成为新的贪污贿赂犯罪的多发部位和行业。
窝案串案的数量增多
  许多案件,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检察机关从一件线索,一起案件入手,经过滚动深挖,带出一批窝案串案。有的涉及数十人甚至上百人 …[详细]

  反腐新格局:设国家预防腐败局

 
□ 国家预防腐败局酝酿已久 反腐格局或将大调整

 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就可以看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是酝酿已久的事情了。而早在去年初,吴官正在《求是》上发表《要在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署名文章,以扁鹊治病重预防为例,指出中国自古就讲“万事防为先”、“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的道理,可见“打防并举、以防为先”是吴官正主政中纪委的一贯思路和主张。 …[详细]

 
□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郝银飞:职务犯罪一定要防

  郝银飞:我把实验室方法引入职务犯罪预防中,坚持从发案研究个案,从个案研究类案,从中归纳出职务犯罪的一般规律。我从800余例的典型案例中,分析出职务犯罪的症结、特点、演变过程和轨迹。查处案件是必要的,在职务犯罪多发、频发形势下,必须加大打击力度,打击是最有效的防范。但是,如何防止犯罪的重发、继发,则更具有价值。…[详细]

 
□ 把一切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国家设立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标志着廉政工作从被动查堵到主动预防的策略性转变,从斗争到制度建设的机制性转变,从作为工具意义上的反腐到廉政文化建设催生政治文明的价值性转变,是廉政建设适应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客观需要 …[详细]

 
□ 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防止权力滥用

  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新闻发布会暨揭牌仪式9月13日上午在监察部举行。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指出,国家预防腐败局要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马馼说,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利于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工作,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有利于拓展工作领域,形成全社会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有利于增强预防腐败能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利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详细]

国家预防腐败局

成立背景
  最早源于中央领导提出的源头反腐方针策略。 另一个背景是中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是借鉴国际上预防腐败的有效做法。”“对于充分发挥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发挥积极作用。”
主要职能
  一加强对干部的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水平;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包括对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四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责任编辑:赵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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