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时事观察 2007年04月04日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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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4月2日是全国个税自行申报截止日期。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自行申报的总人数与估计的高收入人数有很大差距。单就北京市的情况来说,有25.4万高收入市民按时进行了自行申报,但仍有地税部门掌握的部分高收入者却没有按时申报。 [各地进展]

  据之前国家税务总局消息,截至3月29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人数达到137.5万人。有财税专家透露,国家目前重点掌控的纳税人数约在600万至700万人之间。如果以此为基数,那么最后实际申报人数可能仅占应申报者的1/5左右。

  个人收入申报截止日期由3月31日延至4月2日,然而仍有人对申报“置若罔闻”,这是为何?

    第一解读:个税申报缺乏“人情味”?  

 个税申报不会造成重复纳税 逾期不报要负法律责任

  根据政策,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山西天扬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王女士表示,根据办理委托申报的个人情况来看,大部分人的申报内容集中在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三部分。   

  按照国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即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因此,年终奖、差旅费等现金补贴都属于申报范畴。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影视、演出、代办服务等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对于人们提出办理纳税申报是否会多缴税的顾虑,山西省地税局税征二处副处长施静宁表示,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项税制下的综合申报办法,只要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扣缴了税款,年终再办理纳税申报时,不需要重复缴纳税款。   

  据悉,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如网上申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理申报。[详细]

  申报人员以工薪为主

  从已申报人员的结构上看,仍然由工薪阶层“唱主角”,私企老板、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仅占少数,而被列为高收入人群相对集中的行业,申报人数也相对较少。

  个税应报逾期不报要负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态度明确,该局已经决定,在申报期结束后,各级税务机关要初步筛选重点检查对象,以便对收入较高但申报人数与实际差距较大的单位开展一系列的重点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表示,纳税人如果逾期不申报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来说,纳税人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除追缴税款外,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详细]

  不同人群如何计算申报纳税

   
 
 个税申报遇阻拷问制度缺陷 国际惯例又遇“国情尴尬”?
 

  出台“个税申报”这个政策,从总的方向来说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会不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有些不申报者不被制裁,主动申报的反而要多交税?

  总结起来,个税申报遭遇“尴尬”,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没有纳税申报意识

  毕竟是头一次,许多纳税人尚未养成纳税申报的习惯,也没有这个意识,有的甚至不了解自行纳税申报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以为自己平时已经被扣缴了税款,就可以不用申报了;还有一些纳税人则持观望的态度,不着急申报 。[详细]

  有“老实人吃亏”的纳税心理

  专家认为,个人所得税是“税痛指数”最高的一个税种,因而也是最受关注的一个税种,由于政策上的瓶颈和不配套,造成个人所得税税负不公的问题,真正的高收入人群大量不在控管之列,客观上形成了“老实人吃亏”的纳税心理,给纳税人自行申报带来了心理障碍。[详细]

  税务部门服务不到位

  个税申报规定施行后, 有些税务部门并没有建立相应制度,提供便利条件,却仍然将思维停留在过去的等人上门、排队办公的老套路上。应该看到,个税申报的主体是收入较大众为多的富裕阶层,他们由于商业往来等多种原因,可供支配时间不多。[详细]

  税务部门的孤军作战

  中国政法大学民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说:“税收征管,必须要讲究协作,各单位都有义务协助税务机关。但是目前还缺乏一个详细的征税协作规定,仅仅是国税总局出台一个管理办法,其他部门不一定配合,税收的征管就很难进行下去。”[详细]

  税收支出不透明

  各级政府在环境、医疗、就业和教育等各方面的开支往往只是通过每年人大报告的形式作笼统归纳,其具体开销、支出效果等情况都没有建立相应的定期公布制度。由于支出监管处于真空状态,没有受到社会应有的考核和监督,难以提高纳税人公平感受 。[详细]

  “灰色收入”难括其中

  “灰色收入”给诚实、诚信报税增加了障碍。规定中需要申报的收入囊括了所有的收入,包括流行的“潜规则”下的“灰色收入”。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申报还只是软规定。税务部门称旨在提高人们的纳税意识。[详细]

  高收入者为何“缺席”

  我也要说>>>

 
 个税申报不能只靠"劝"与"罚" 无激励机制或成"猫鼠游戏"

  从形势上看,关乎个税申报的话题自去年以来不断升温,而游离于个税征收体系之外的经营收入、资本所得收入、灰色收入却一直没有被晒在阳光之下。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虚弱无力,一些企业偷漏税现象频仍。而明星广告更是几乎垄断了荧屏并开始占据户外公共场所,铺天盖地中不断曝出“郭德纲事件”、“傅艺伟事件”等冰山一角。

  何以至此?新闻分析,一是有人对不按时申报要遭受处罚抱有侥幸心理;二是对纳税事项仍不甚清楚,对工资外收入不知如何计算。此情此状,与目前的明星广告又何其相似?所谓侥幸心理,无不是为了钱,只不过一个是为了省钱,一个是为了赚钱,当不法企业偷漏税有禁不止、种种领域的灰色收入甚至高于工资收入,当虚假广告漫天飞、“送子医院”打而不倒,侥幸心理赖以的土壤即已生成。纳税也好,拍广告也罢,一些当事人同样受到了不明就里的信息障碍,“报税无门”与“查证无力”都是一种无奈。

  归根结底,我们在很多方面的规则预设上,不是通过完善的规则体系和信息保证,让当事者尽可能不违反道德约束,而是预留了太多道德自律空间和设置了严厉的罚则,譬如天价滞纳金等。在目前社会诚信机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往往在不长的时间内,规则被一再冲击,然后罚则粉墨登场,逮着谁是谁,而逮不着的则暗自庆幸。明星广告泛滥无序,个税申报如果依然不汲取教训,很可能也会出现失控。[详细]

  如果没有合理的税制设计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则个人纳税更容易成为一场“猫鼠游戏”

  一位由海外回归的创业者对记者说,我现在愿意回国投资,因为我发现这里是商人的天堂,是世界上做富人成本最低的国家,没有人会问,你缴税了吗?

  对此,中央财大税务研究所副所长刘桓解释说,中国对逃税者的惩罚是有相应法律规定的,但执行却较为困难,因为很多情况下可能根本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否逃税。但刘桓同时认为,公民纳税是一个基本素质,严格申报也是公民素质的培养过程。而这背后应该有制度支撑,以让合法纳税的公民不仅获得社会的尊重,也能从纳税中获得好处。岳树民对记者说,纳税和不纳税所能获得的好处应该严格区别开来。

  他表示,是否依法纳税应该是诚信的标志。譬如,求职者要找工作,需要工作经验,但目前原工作单位开出的单位证明却未必准确。而最准确的凭据是纳税证明,如果连纳税证明都没有,只能说明此人要么偷税了,要么没有工作过。同样,目前办理银行按揭所需的收入证明也是由单位出具,可信度较低,而纳税申报能够证明其真实的收入状况和还款能力。

  税务专家们的设计,是把纳税作为一个诚信指标就来鼓励人们依法纳税,使纳税证明成为社会的通行证。目前,纳税记录并没有与诚信记录和社会评价联系在一起,逃税人很容易逃脱法律处罚,也得不到社会的惩戒;相反,诚信纳税人也难以得到社会荣誉和好处。

  施正文表示,美国人只有一个社会保障号,从而把个人纳税和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联系到一起,只有你依法纳税,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的社会福利以及贷款方面的便利。施正文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如何让人们甘心纳税?他说,纳税人交了税,就有权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而不能交完税之后却对怎么花这些税款毫无发言权。[详细]

  1/5的申报比例令人失望?个税申报不必急于求成

 
 网友评说
  IP:125.96.84.★ 我是超过了,可是我根本没有办法搞到2006年的明细。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经常出差,据说出差要扣掉多少比例的税前扣除也纳税,我还搞不清楚到底出差了多少天,而且据说公司提供的15元的午餐也是扣税的,就更搞不清楚了,而且2006年年中我还换了份工作,就更糊涂了。

  IP:222.93.150.★ 纳税人交的税不是要用在公共服务事业和福利上和吗?但是事实上有多少是真正用在这方面的呢?这让纳税人还有什么理由自觉、乐意纳税呢?

  IP:58.49.174.★ 主要是交税只有义务,没有权利造成的,或者说是权利与义务严重失衡,典型的中国特色的国际惯例式的使用。

  IP:222.84.106.★ 税收支出不透明,纳税人又没有监督的权利,交了税的好处又看不到,怎么会自觉报税?

  IP:218.86.61.★ 贯性的只管收税,而没把对人民的服务跟上造成了人们对报税的冷淡。应加大国民的福利投入和宣传力度,逐步形成自觉报税的习惯,而后再逐渐加大刑罚的力度巩固之。

  IP:211.155.119.★ 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明星纳税,没有宣传的必要。需要揭露的是那些收入又高而却不愿意纳税的老赖们。

有话要说

 
 结语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财政税收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源泉。在社会第一、第二次分配改革相继启动、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今天,怎样尽可能将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到刀刃上,怎样平衡大众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怎样令更多公民切身感受到顾“大家”即是为“小家”,不仅是在考验执政者的智慧,更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的构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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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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