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纲要呈现出崭新的特点
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新的规划。“计划”变成了“规划”,一字之差,准确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长期规划的功能定位,反映了我国发展理念、经济体制、政府职能的重大变革。
一个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规划。从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到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等各个方面,始终紧扣科学发展的“红线”。科学发展观从一个战略思想,演化为全民的共同行动。
一个以人为本的规划。不但重视经济发展,更重视人文、社会、环境的进步。在22个主要指标中,反映经济增长的只有2个,反映经济结构的4个,反映人口资源环境的8个,反映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的8个。
一个政府自我约束的规划。纲要首次把发展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两类。这种指标属性的划分强化了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共利益领域的职责。
一个体现“统筹”要求的规划。纲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独立成篇,摆在各项战略任务的首位。首次把服务业独立成篇,放在突出位置上。在区域发展战略上,纲要进一步明确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政策导向。
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和具体措施。同时,把自主创新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一些重大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个充满改革精神的规划。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决策。纲要不但专门用两篇的篇幅阐明了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任务,在其他各个篇章,包括农村篇、服务业篇、科教兴国篇、和谐社会篇等,无不鲜明地体现着改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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