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中央综治委200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称,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并将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但过了几天,只要涉及户籍改革,公安部上下便已对外界三缄其口。据知情人透露,这是因为“户改方案还不成熟,部党组决定暂不接受外界采访”。
在我国11个省的户籍改革试点中,郑州、济南、江苏等地都曾有过户改受阻的报道,户籍改革究竟难在哪里?取消城乡户口差别的举措对于城市中的“外地人”有多大意义? 我有话要说●●●
| 【1998年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主要规定的“四条意见”】 |
| *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
*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
*投靠子女的老人可以在城市落户;
*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
| |
| 【中国现当代户籍制度的变迁】 |
| *民国时期:从德国移植,消除了传统户籍制度中对人口迁徙的严格控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人口迁徙管束较为粗放,表现为: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很容易,3天内到有关部门登记暂住户口,居住时期超3个月,就可申报常住户口。
*1958年1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提出“随母落户”原则;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证明以及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198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允许务工、经商、办服装业的农民自带口粮在城镇落户;继而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准予落常住户口。
*1985年,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的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1994年,取消户口按商品粮为标准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而以居住地和职业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并逐步实现证件化管理。
*1998年7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包括指导性意见:随父随母自愿;分居夫妻放宽;退休老人返回原单位或原籍挂靠配偶子女户口;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并居住一定年限者准予落户。 |
【中国户籍改革20年】
中国城乡户口坚冰始于1953年,当时为了减少城市的人口压力和就业压力,保障城市经济发展,国家开始制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使户口登记有了全国统一完整的法律依据,这部法律在当时的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同时也形成了一堵无形的墙,使城乡之间泾渭分明,公民的迁徙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改革开放初期的1984年,坚冰出现首道裂缝:是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农民进入城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有经营能力、有固定住所或在乡镇企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机关应准予落常住户口。统计为非农业人口,吃议价粮,办理《自理口粮户口簿》和《加价粮油供应证》。这无疑是一个里程碑,给了部分人以“迁徙自由”,农民由此获得了在城市合法生存的权利。
随后,则是商品粮分配制度改革、买卖非农业户口盛行、大量农民工涌向城市,但是,在一系列政策松动之后,持非农业户口的农村人仍然发现,他们不得不忍受诸多不公的待遇。
“我们只能把孩子留在老家上学”,从江西来北京打工的王勇介绍,据他所知,大部分北京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根本不收农村孩子,少量接收的学校需要大量的“赞助费”,因此不少常年在北京的农民工只能选择“民工小学”,但是这些小学设施简陋、无法保证教学质量,甚至经常因为手续不全而被查封。
而事业略有小成的任赫将自己父母接到北京居住后,最担心的一件事,就是父母生病,“北京大医院看个感冒都能开出三四百元钱的药,而父母都是农村人,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养老金,没有单位报销,万一得一个什么大病,以我现在的收入都不敢保证说就可以支付全部费用,这是一个无底洞啊。”
最让这些农村人愤怒的是,他们感觉自己做了很多贡献,却得不到这个城市的认可和包容,即使自己勉强被容纳,父母妻儿也难逃别样对待。这种情绪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推动国家加快了户籍改革的步骤。
如今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已经开始不同程度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比如上海,就规定郊区新生婴儿可以上城市户口,浙江等地则早就规定了购房即可转户口的政策,并且取消了指标限制。从11个省市改革的指向看来,国家本次户籍改革意志坚决,50年来横亘在中国城乡社会中的那块坚冰,正在缓缓融化。
| 户籍改革
各地举措 |
| 江苏 1997年底,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了省公安厅《关于江苏省小城镇户改试点方案和关于加强农村户籍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凡是在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就可以在小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在南京,只要农民购买了60平米的房子,除了户籍身份的改变之外,还可以和城市居民一样纳入城市社区管理,和城市人一样在政治上享有选举权。》》 |
上海 《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于2004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据《规定》,来沪居住3天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境内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其中前者的有效期为6个月;后者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5年三种,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的来沪从业人员,可以自愿申领。》》
|
| 山东 山东省去年10月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新近又出台规定,以“是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分类实施优抚安置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
银川 针对人户分离、户籍制度改革给低保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银川市将于明年1月1日起对低保户实行居住地管理。人户分离的城镇居民新申请低保,一律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
|
|
●难点
→公安部知情人士及专家:其实公安部新一轮的户改意见已出来两年了,思路也一直很明确,目前方案主要是总结现有的地方户改经验以在全国推广,但却有来自其他相关部委和一些地方政府的阻力,进展一直很慢。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陆红燕:户籍制度改革毕竟不全是公安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比如,要立法的话,就需要立法机关进行专门的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有很多工作涉及地方政府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协调进行。》》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过去户籍改革一直徘徊不前,主要是部门既得利益和部门立法的原因。”》》
●问题
→户籍改革话题又热过一轮后,人们发现到目前为止的改革并未突破1998年公安部的“四条意见”,中国公安部欲在全国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却遭遇阻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户籍问题专家王太元:户籍制度及户口迁移制度只是“替罪羊”,附加到户口上的各种利益、隐藏于户籍制度背后的各种制度才是根本所在。 |
【专家破解难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户籍问题专家王太元:“宣布了的未必做了,做了的未必做完了,做完了的未必配套了。”“快慢没有意义,关键看配套,光是形式上统一户口没有什么用。”正因为没有配套改革,郑州、济南、江苏等地都曾有过户改受阻的报道,因为一方面城市公共资源无法承载过多的人口,另一方面,新进城的人仍有很多相关利益享受不到。深化改革的关键,在于加快改革以剥离附着在户口背后的各种利益,把隐藏在户口之后的劳动、人事、工资、物价、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诸多制度与户口脱钩。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赵燕菁,只要存在各类公共产品方面“补贴”的落差,就会有门槛,将户籍这个大门槛取消了,其他部门仍会花更大的成本造出更多小门槛来。“弱化乃至最终消灭户籍制度的关键,就在于尽快缩小不同城市间和城乡间的经济落差,促进人口的均质化。”
●鉴于户籍所牵连到的其他领域和各地情况的差异,王太元、赵燕菁都认为应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放权于地方。》》
相关链接:·王太元谈“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的意义” |
|
很多处在城市的人,虽然有与城市人一样的生活,但是却被称之为“外地人”。取消城乡户口差别的举措无疑是户籍改革的一个里程碑,但是,长久以来形成的城乡隔膜问题却并不一定能够得到解决。
|
贾卫东来自安徽农村,在北京丰台区一个建筑工地当泥瓦工,他感叹:“为什么我们的命就比城里人的命贱”!
贾卫东之所以有此感慨,源自他的一位25岁的老乡张先生两年前在北京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死去,当时和张先生一同命丧黄泉的还有另一位28岁的李先生。虽然两个人年龄相仿,但事后的赔偿金额却大厢径庭,李先生获得的全额死亡赔偿金为26万多元,而张先生的死亡赔偿金,全部加起来不到9万元,两者相差近3倍。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只在于,李先生是北京城镇户口,而张先生,则是一位农民。》》
相比贾卫东的“痛”,江苏的孙大军却是快乐的。为了子女的教育,他拿出了自己辛苦积攒了10多年的储蓄买了一套68平米的住房。对于孙大军来说,9月25日绝对是他终身难忘的日子:在这一天,他一家5口从苏北灌南县的农民“摇身”变成了另人羡慕的“正宗”南京人,不但在当地派出所登记落了户,还领取了南京户籍的身份证,他8岁的女儿也顺利进入了小区的小学。》》
1992年,对于唐林来说,是个令他狂喜的一年,他考上了大学,乡亲们奔走相告,给他家送来了各种礼物,甚至上门提亲的人也络绎不绝。上大学期间,唐林拒绝了家乡一个一直关系很好的女同学的“暗示”,因为父亲坚决地告诉他“听说孩子户口都是随妈的,你要娶了她还是只能生个农村娃。”
唐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几个月后,他追求的一个城里姑娘很坦诚地告诉他不会和他谈恋爱,只因为他是一个农村人。“我不是农村人,我现在户口已经在城里了。”唐林挣扎着说,而姑娘怜悯地看了他一眼:“我妈妈说,只要生在农村,就一辈子都是个农村人。”》》
|



漫画:这年头,犯不着太认真了——农民得到的也不过依然是一顶中看不中用的“荣誉市民”帽子。 |
|
我有话要说……
| 网友 于 2005-11-25 10:12:08发表评论 |
IP:222.214.186.★ |
| 户籍改革势在必行,必须打破人户分离的壮况,使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
|
| 网友 于 2005-11-25 08:56:52发表评论 |
IP:218.93.199.★ |
| 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对的,我看我能再等30、50年什么的。 |
| 网友 于 2005-11-25 08:56:52发表评论 |
IP:218.93.199.★ |
| 若是仅仅从户籍档案的层面上讲,单凭公安部门的一家就可以完成户籍的“大一统”的,可是随之而来的一切人员集散、物质供给、资源分配、福利配套、地域差别的补偿等等问题,就不是一个部委的实力能调控得了的事情了;所以说我们现在要求的户籍改革,应该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全面系统的大经济组织的工程,而不只是纸片上的改革,其最基本的原则应该是建筑在国民福利上的统一基础上的平等,这也是我们国家各方民众的最本质的渴求,可是以我们国家目前的经济实力来完成这个一刀切的全面开放改革,很明显的是有些力不从心的,急于求成的仓促开闸放水,肯定是存在着相当多的隐患的;现在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因循渐进地逐步由点到面地逐渐分片推进,才是稳妥的治理明策,只有经济政策不断地加大力度地向农村及偏远地区调整,逐渐地缩小城市与农村的各种差别,只要我们的体制与制度继续和谐地向前推进,当国民经济发展得相当充裕和均衡的时候,那就会水到渠成地没有什么户籍差别的各种顾虑及限制的存在的必要了。
2005.11.25.1:45. 一生 |
|
| 网友 于 2005-11-24 16:55:42发表评论 |
IP:202.101.135.★ |
| |
| 网友 于 2005-11-24 16:39:31发表评论 |
IP:221.232.104.★ |
| 开放户籍,城市人没有发展空间的到地方上去求发展,地方上的人没有用武之地进城促进城市经济前进!自由,平等。 |
|
| 网友 于 2005-11-24 15:45:01发表评论 |
IP:59.37.88.★ |
| 我国的户籍制度已不是管理人口户籍的制度,实质是把人分成等级,只把社会福利给予少部分人,不愿承担大部分人的生活福利。如果国家不愿把社会福利覆盖全民,户籍制度无论怎么改,最后都不会成功。 |
|
| 网友 于 2005-11-24 15:32:54发表评论 |
IP:218.58.54.★ |
| 不知道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公务用车的改革有什么联系,反正是改难不改更难,社会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就是先进的淘汰落后的,要防止借口稳妥而有意拖延或迟迟不决和防止借口不公平而立马废除的错误倾向。必须通过立法程序,来推行有序而有实际效果的改革。 |
|
| 网友 于 2005-11-24 15:11:51发表评论 |
IP:218.106.81.★ |
| 没有开放的户籍制度,就没有社会的平等,就没有和谐的社会!!!! |
|
| 网友 于 2005-11-24 14:59:54发表评论 |
IP:218.106.81.★ |
| |
| 网友 于 2005-11-24 11:18:38发表评论 |
IP:61.51.160.★ |
| |
| 网友 于 2005-11-24 09:58:16发表评论 |
IP:210.22.206.★ |
| 改革是难的,如无序的开放城市户籍,也会带来很多弊端,计划生育管理不善和经济条件不好、素质不高的地方人口就会向经济条件好的大中城市转移,可能给这些城市的经济造成拖后腿的现象。 |
|
| |
网友 回复于 2005-11-24 11:21:52 |
IP:61.51.160.★ |
| |
|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啊。只要真改,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的人民政府应该有这种执政能力的。 |
|
|
|
| 网友 于 2005-11-24 09:47:18发表评论 |
IP:218.26.22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