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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召开的2005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引人注目,中国的城市化成为热门话题。现阶段,我国共有183个城市正在规划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这符不符合中国国情?我国城市规划的方向在哪里?记者就此专访有关专家。
记者:中央领导同志不久前指出各地要把建设“宜居城市”作为城市规划的重点。那么宜居城市的标准是什么呢?
袁晓勐:“宜居城市”是个综合概念。硬件方面包括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生态环境、达到一定审美价值的城市景观。软件方面主要是经济和社会环境的营造。前者是指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就业提供、有效率的政府公共服务和稳定宽松的政策环境等,后者是指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治安,有特色的、开放的、多元的城市文化等。
王景慧:我认为这个概念源自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了正确处理城市生产与生活功能的理念。
记者:看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居住需要应该是现代城市的首要职能。建设宜居城市,应遵循怎样的原则?
王景慧:要搞好城市规划,首先就要规范领导人的观念,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许多城市在现代化过程中没有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要考虑到城市规划对历史文化资源、环境的破坏,也就是要争创高效的“绿色GDP”。
袁晓勐:综合考虑城市的规划建设,不能片面地把建设“宜居城市”等同于治理环境或建设文明城市。城市规划不仅要在宏观的城市尺度上设计城市景观和风貌,继承和保护具有特色的文化,培育城市精神,也要在微观的街巷尺度上考虑如何促进市民之间的交流,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和社区文化。
“公众参与”引进城市规划机制对城市规划意义深远
记者: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近日批评有的城市在总体规划时仍将宽马路、大广场、中心商务区等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您怎么看待这类规划?
王景慧:建广场本身不是坏事,要看广场选择的地点是否靠近城市居民、方便百姓利用。现在,很多广场都建在市政府门前,很有可能就是“形象工程”,百姓很难利用这样的资源。
记者:有的地方把“公众参与”引进城市规划机制,您认为这对今后城市规划的意义何在?
王景慧:城市规划本质上是要弥补市场调节缺失的公共政策作用,是对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一种调节。加入“公众参与”使城市规划更加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袁晓勐:这对城市规划意义深远。但仅仅“引入”还很不够,有必要在修订中的《城市规划法》中明确公众参与的程序、形式和内容,确定其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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