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规定:县委书记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接访

2008年07月10日13:41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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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将从7月15号开始到年底,在全省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明确规定,县(市、区)委书记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接待信访群众。县(市、区)长每月至少安排两天接访。此外,各县(市、区)委、政府,每天都要有领导轮流接待上访群众,各市(州)、省直各部门领导,每周也要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规定,接访前,各地要将接访地点、接访人和接访时间等相关事项发布公告。 (刘源源)

(责任编辑:方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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