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后重建应当遵循六项原则
2008年06月09日21:3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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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说,条例明确了这六项原则:受灾地区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与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就地恢复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确保质量与注重效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
此外,条例规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记者陈菲 张景勇)
| (责任编辑:刘健(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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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后重建应当遵循六项原则 ·过渡性安置采用多种方式 将适当补助自行安置群众 ·自力更生渡难关--四川丹棱县灾后重建见闻 ·学校、医院等设施抗震设防应有“特殊要求” ·山东设立专职监督员保证安置板房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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