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在领导班子换届期间提出“十严禁”要求
2007年12月14日18:33 来源:新华社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山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在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期间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指出,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能够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但也有少数干部心浮气躁、不安心工作,为了职务升迁,到处找关系、“跑官要官”,有的甚至请客送礼;有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还有的封官许愿,违反规定突击提干,甚至以权谋私、收受贿赂。
为防范和纠正这些现象的发生,《通知》提出换届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利用换届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在推荐考察和选举工作中自己或委托他人以打招呼、搞串联、请客送礼、散发个人简历、打电话和发短信等手段拉票;严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意猜测和议论各级组织人事安排工作;严禁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严禁在换届期间和主要领导职务变动期间突击花钱、突击提干、突击进人;严禁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络等途径散步谣言、干扰投票和选举;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在选举期间向大会赠送纪念品、代金券、购物卡;严禁在换届推荐、考察和选举期间,组织和参加同学会、同乡会等联谊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妨碍代表行使规定权力,侵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按照规定,一是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二是对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一经查实,取消考察对象或候选人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对换届前搞“三突击”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违反规定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四是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五是对妨碍代表行使权力或拉拢代表投票的,拟作为人选的取消提名,再按规定严肃处理。
今年9月初,山西省各地市已将“十严禁”转发到最基层党员干部中,有的在此基础上又根据当地情况下发了形式不同的文件,让各级党员干部清楚了解这些要求与规定,保证换届考察工作顺利进行。(记者 谭博文)
| (责任编辑:唐述权) |
中国共产党新闻|
中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政协|
中国工会
|
播客·视频 |
|||
|
|
||
时政要闻 |
|
|
·山西省在领导班子换届期间提出“十严禁”要求 ·交通部派出清污船迅速赶赴韩国万吨原油泄漏海域 ·我国人事工作五年成效显著 改革取得突破 ·李源潮:四种眼光做组织工作 选拔群众满意的干部 ·重庆渝中区委原副书记郑维受审 涉嫌受贿120万元 |
频道精选 |
|||
|
|
||
|
·[推荐专题]温家宝出席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并访问新加坡 ·[时事七日]中国十年首提收紧货币政策 安徽原副省长受审 ·[特别策划]杨尚昆:中南海里的"孩子王" 孩子们叫他杨爸爸 ·[最新任免]两部委八省市区领导职务调整 ·[网友互动]“十大惠民政策”评选:请您投票 |
|||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 |
||
|
重要理论 |
|||
利用外资方式、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的两个创新 学习时报评论员:转变发展方式重在政府改革 十七大报告解读: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日益清晰 科学发展观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工人日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民主文化建设 解放日报:"中国奇迹"就是"社会主义的奇迹"吗? |
|||
时政资料 |
|
|
●胡锦涛活动报道集 ●吴邦国活动报道集 ●温家宝活动报道集 ●贾庆林活动报道集 ●李长春活动报道集 ●习近平活动报道集 ●李克强活动报道集 ●贺国强活动报道集 ●周永康活动报道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