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困难归侨侨眷生活补助长效机制
2007年10月21日09:22 来源:新华社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记者从陕西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了解到,早期归侨回国后,对祖国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现在他们大部分年事已高。为了体现对早期归侨的照顾,陕西省启动困难归侨侨眷生活补助长效机制,户籍关系在陕西、生活确有困难的归侨,均可享受困难归侨生活补助费。
按照补助办法,凡1966年12月31日以前回国定居、按照国家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且退养关系在陕西的,或1966年12月31日以前回国定居,无固定职业,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早期归侨,都可以享受早期归侨退休生活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此外,户籍关系在陕西的困难归侨的配偶、无劳动能力的子女可以享受困难侨眷生活补助费。归侨侨眷如遇重大疾病或突发性困难,还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助费。凡参加再就业培训的陕西籍贫困和下岗归侨侨眷可以享受再就业培训补助费,自谋职业的困难归侨侨眷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助费。(记者 丁静)
| (责任编辑:游海滨) |
中国共产党新闻|
中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政协|
中国工会
|
播客·视频 |
|||
|
|
||
时政要闻 |
|
|
·陕西启动困难归侨侨眷生活补助长效机制 ·商务部出口新政或将垫高企业5%~10%绿色成本 ·物业税渐行渐近 行将改变人们的生活? ·俞正声等看望湖北十七大前方记者 ·习近平:为贯彻落实大会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频道精选 |
|||
|
|
||
|
·[推荐专题]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事七日]中组部走出神秘 党外人士任正职是长策 ·[特别策划]辉煌中国:科学民主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最新任免]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网友互动]“十大惠民政策”评选:请您投票 |
|||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 |
||
|
重要理论 |
|||
人民日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求是: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光明日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和谐文化建设的根本 人民论坛: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研究 学习时报:改革创新精神搞好党的自身建设 北京日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十大新发展 |
|||
时政资料 |
|
|
●胡锦涛活动报道集
●吴邦国活动报道集 ●温家宝活动报道集 ●贾庆林活动报道集 ●曾庆红活动报道集 ●吴官正活动报道集 ●李长春活动报道集 ●罗 干活动报道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