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4名官员在中纪委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明问题
2007年08月08日09: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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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30日中纪委发了7号文件。文件通知的题目就是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简称8条禁令。程志强说,这8条禁令颁布了以后,上海很快的布置了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组织一共接受10730人次的咨询。各级纪检组织对59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其中局级干部8名)。对4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函询,其中局级干部16名。
到2007年6月30号在中央纪委规定的工作期限内,上海有14名党员干部主动向党组织申报或者说明情况。经过甄别,有7人提出的情况不属于7号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属于7号文件内容的有6人;属于其他问题的1人。在属于7号文件规定内容向组织报告的6人中,其中有3个人经过核查,认定他的报告属实或存在违规行为。鉴于主动报告和前期已经处理的,不做进一步的处理,就是从宽处理,2个人将做进一步的了解,有1个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是鉴于他在30天期间内能够找组织谈清这个情况,司法部门在量刑的时候也会考虑这个情节。
到6月30日以后这个工作没有停,作为正常工作还再继续开展。那么这段时间的工作形式也做转变,主要着重于对近年来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和掌握的各种线索进行分析排摸,对发现的线索进行函询、调查了解。共发出函询15封,诫勉谈话2人,信访谈话2人,了解谈话3人。目前发出的函信已全部取得回复。
程志强说,按照中纪委的规定,上海纪委也是这个态度,对过了自查自纠期限,有问题拒不报告和纠正的,特别是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按照中纪委和市纪委的有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据东方网文字直播整理)
| (责任编辑:徐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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