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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省区市颁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深圳全国最高
  2006年10月27日06:52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本报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刘声)除广东、西藏外,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颁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为7.9元;最低的是江西省的边远县区,为2.7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公布的统计显示,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规定,今年有20个省(区、市)应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只有江西、西藏两地尚未调整颁布。另外,今年还有9个2005年已经调整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省(区、市)也调整颁布了新的标准。现在,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810元(深圳市),最低为270元(江西省的边远县区)。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史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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