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公开17类信息 受理机关未依法公开可当被告
2008年05月08日09:51 来源:《法制日报》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这17类政府环境信息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等。
公众最为关心的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也在其主动公开的范围之内。
但是,属于国家秘密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等6类情况不在公开之列。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自5月1日起已经开始正式受理环境信息公开查询申请。他说,环境保护部为此专门设立了受理机构即环境保护部行政服务大厅,办公地址在环境保护部东门,办公时间为8:00至11:30,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10)66556089。
环境保护部还公开了具体受理的程序和方式。这位负责人说,环境保护部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他表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10)66556039投诉邮箱:zwgktousu@mep.gov.cn;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记者郄建荣)
| (责任编辑:徐焱) |
中国共产党新闻|
中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政协|
中国工会
|
播客·视频 |
|||
|
|
||
时政要闻 |
|
|
·环保部公开17类信息 受理机关未依法公开可当被告 ·解放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宝 ·湖北荆州市直单位班子成员全面推行差额竞岗 ·北京将建设为国际金融中心城市 金融街作主中心区 ·信息公开“第一案”蕴涵的价值期待 |
人民宽频新闻精彩推荐 |
|||
|
|
||
|
·[推荐专题]胡锦涛主席5月6日-10日访问日本 ·[时事七日]中央就铁路事故批示 陆昊任团中央第一书记 ·[时事中国]解读团中央第一书记陆昊:最年轻的正部级官员 ·[最新任免]陆昊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简历) ·[网友互动]有话网上说:为部委工作建言 为家乡发展稍句话 |
|||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 |
||
|
重要理论 |
|||
学习时报: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报告 论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李佐军:中国三十年改革的理论解释 继续解放思想:原则、标准、动力与内容 扩大消费需求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弘扬中华和谐文化 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
|||
时政资料 |
|
|
●胡锦涛活动报道集 ●吴邦国活动报道集 ●温家宝活动报道集 ●贾庆林活动报道集 ●李长春活动报道集 ●习近平活动报道集 ●李克强活动报道集 ●贺国强活动报道集 ●周永康活动报道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