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本月底是补签合同最后期限

2008年01月15日11:10  来源:新华社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4日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一些用人单位在用工时仍不签合同的行为发出警告。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称,本月底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最后期限,用人单位如果逾期将要付出高额的违法成本。

  有关部门掌握的情况显示,一名四川来沪农民工在上海一家石材加工厂工作已近两年,但厂里一直未和他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依旧没有任何动静。在询问下,厂方表示:“你不是上海人,不一定要签合同。就算没签合同,工资也不会少给你。”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家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包括已经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想免于承担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就必须在1月底之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上述石材加工厂来说,如果1月过后还不签订劳动合同,从2008年2月起,就应该支付2倍工资;如果2008年12月31日后仍未订立,就应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记者高路)

(责任编辑:徐焱)
我要发表留言
匿名发表  署名:        验证码:
                                   留言须知
新闻检索:    
   热图推荐
美媒体炒作中国售歼-10
新奇:用食品搭建出来的风景
图集:奇人奇事一箩筐
台湾07火辣男女之劲爆画面
   精彩新闻
·[时评]卖官的副省长跑官反被骗130万的讽喻
·[时政]国务院集中任命副职干部 2008换届大幕拉开
·[时政]点评改革开放30年以来最具影响力的30件大事
·[国际]无价宝藏 揭开二战中日本在东南亚藏宝秘密
·[国际]塞西莉亚:“吝啬自私风流,萨科齐不配当总统”
·[社会]华南虎事件引发名誉权纠纷 周正龙、关克被诉
·[社会]国务院:地铁票价、景点门票近期不得提价
·[台湾]台媒:扁在八一军徽、谢长廷在五星红旗下留影
·[港澳]图:张国荣和他的女友们 《色戒》震惊威尼斯
·[军事]军情观察:中国潜艇为何要追美国航母?
   播客·视频
春节装点 什么花最合适?
为父争名 嘉靖诱使严嵩变节
   小编推荐
·2007年中国网络文化大事评选揭晓:人民网开…
·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湖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徐绍史致信恳请各地督促从严处理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重庆统战部原副部长受审 涉嫌受贿隐瞒犯罪
   频道精选
中国雕塑屹立南极冰穹
浙江学生捐赠21万枚硬币
·[推荐专题]温家宝出席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并访问新加坡
·[时事七日]12代省长本月转正 国务院密集调整高官
·[特别策划]仇和履新重回一把手:工作一定无恃无畏
·[最新任免]国务院任命发改委副主任等一批国家工作人员
·[网友互动]2007年“地方十大新政”评选活动启动 
[一语惊坛]遏制物价,政府胳膊能扭过市场大腿吗?
[访谈]强坛走进杭州对话诺贝尔奖评委·张洪涛谈民工退保潮
[论坛]国民党能笑得出来吗·民进党:"这个冬天有点冷!"
[辩论]城管惨遭媒体"妖魔化"?·手机漫游费该降低还是取消?
[博客]四川一贪47万砸晕"中组部处长"·恶搞毛泽东须道歉
[博客]刘伯承元帅"闪电"婚姻·中国军事实力排名
   彩信·手机报
《人民日报》手机报

人民网彩信精彩大放送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