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做好灾区学生伤亡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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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5月30日23:4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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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部署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学生伤亡有关善后工作
日前,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学生伤亡有关善后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在汶川地震中,一些学校校舍发生垮塌,造成学生伤亡,给许多家庭造成极大不幸。党和政府对此深感痛心,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深入灾区,要求全力搜救和救治被困、受伤学生,并向遇难学生表示深切哀悼,对家长表示同情和慰问。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及各方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和地方为此做了大量工作。
会议要求,(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地做好地震灾区学生伤亡的善后工作。要继续组织力量全力搜救失踪学生,全力救治受伤学生,尽最大可能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对地震造成的孤儿,要切实做好安置和救助工作。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思想工作,重点疏导好遇难学生家长的情绪,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安抚,给予情感慰藉,尽可能帮助他们减轻心理创伤。(二)尽快组织力量对灾区所有学校建筑进行安全评估和鉴定,确保复课学生安全。发现危房必须立即停用;需要加固后才能使用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对损毁校舍建筑,要进行科学鉴定,收集、保存必要的资料和样本,为灾后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发现建筑设计和施工确属存在违法问题的,要依法查处。(三)对遇难学生家庭要给予特别的关爱和帮助。地方政府要对遇难学生家庭给予关心和照顾,对其中生活困难的优先安排住处,提供生活补助。要按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有子女在震灾中死亡或伤残的家庭,给予再生育政策照顾,免费提供生育咨询和技术服务;对其中有收养、领养地震孤儿意愿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优先安排。在灾区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定期补助。
会议强调,以上各项工作,由各有关地区政府负责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提供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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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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