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检察长曹建明:坚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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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18日15:03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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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那个瞬间已经成为历史——
3月16日,北京人民大会堂。
近三千名全国人大代表的热烈掌声,给予了经过庄严选举产生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新任人选———曹建明。
这位有着学者风范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被选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明确表达了自己对新岗位的认识:
“检察官和法官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虽然具体职责不同,但二者有着共同的价值目标,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着一致的追求,都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自觉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执法活动。”
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承诺:“我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谦虚谨慎,扎实工作,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体同志以及全国检察人员一起,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
转眼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任检察长履职已一个月,媒体密切关注着这位新任检察长的言行举止。
看清前进道路上的机遇和挑战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检察事业的前进道路上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怎样坚持党的领导、从国情出发,让检察改革的正确航线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稳妥前行?
怎样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怎样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合法权利,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怎样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
……
也许这不是一任或几任检察长可以悉数克服的困难和彻底解决的问题,但自新中国成立伊始,一任又一任共和国检察长,接过前任递出的“接力棒”,不畏困难、锐意前行。
在分别看望最高人民检察院老领导刘复之、张思卿、韩杼滨、贾春旺时,曹建明表达出这样的感慨———多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历届检察长领导下,形成了许多好传统、好作风,为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第十一届党组第一次会议上表示:一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执法为民、为国尽力,扎扎实实做好检察工作,坚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同志们的期望。
曹建明坚定地说:“要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谋划、来推进,正确认识我国国情,清醒地看到人民检察院在前进道路上的机遇和挑战,真正做到未雨绸缪。”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
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已经对下一段的检察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抓好落实,特别指出要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履职的第一个月里,新任检察长的工作计划一定排得满满当当:
———在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宣布: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和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的各项检察工作。
———赴广东出席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后,考察广东省检察院和广州市检察院,听取了省、市两级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
搜集了这位新任检察长在媒体报道中的言谈,记者看到这些讲话多是原则性的表态,而曹建明检察长在广东强调检察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则可以视为是对检察工作全面考虑的原则框架:
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始终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坚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始终牢牢把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坚持不懈地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可以试想,这一工作原则框架中蕴含的内在逻辑和延伸指向,将为建设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符合司法客观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理想检察制度,导引了明确的方向。(记者 杜萌)
3月16日,北京人民大会堂。
近三千名全国人大代表的热烈掌声,给予了经过庄严选举产生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新任人选———曹建明。
这位有着学者风范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被选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明确表达了自己对新岗位的认识:
“检察官和法官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虽然具体职责不同,但二者有着共同的价值目标,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着一致的追求,都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自觉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执法活动。”
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承诺:“我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谦虚谨慎,扎实工作,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体同志以及全国检察人员一起,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
转眼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任检察长履职已一个月,媒体密切关注着这位新任检察长的言行举止。
看清前进道路上的机遇和挑战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检察事业的前进道路上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怎样坚持党的领导、从国情出发,让检察改革的正确航线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稳妥前行?
怎样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怎样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合法权利,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怎样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
……
也许这不是一任或几任检察长可以悉数克服的困难和彻底解决的问题,但自新中国成立伊始,一任又一任共和国检察长,接过前任递出的“接力棒”,不畏困难、锐意前行。
在分别看望最高人民检察院老领导刘复之、张思卿、韩杼滨、贾春旺时,曹建明表达出这样的感慨———多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历届检察长领导下,形成了许多好传统、好作风,为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第十一届党组第一次会议上表示:一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执法为民、为国尽力,扎扎实实做好检察工作,坚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同志们的期望。
曹建明坚定地说:“要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谋划、来推进,正确认识我国国情,清醒地看到人民检察院在前进道路上的机遇和挑战,真正做到未雨绸缪。”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
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已经对下一段的检察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抓好落实,特别指出要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履职的第一个月里,新任检察长的工作计划一定排得满满当当:
———在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宣布: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和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的各项检察工作。
———赴广东出席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后,考察广东省检察院和广州市检察院,听取了省、市两级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
搜集了这位新任检察长在媒体报道中的言谈,记者看到这些讲话多是原则性的表态,而曹建明检察长在广东强调检察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则可以视为是对检察工作全面考虑的原则框架:
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始终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坚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始终牢牢把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坚持不懈地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可以试想,这一工作原则框架中蕴含的内在逻辑和延伸指向,将为建设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符合司法客观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理想检察制度,导引了明确的方向。(记者 杜萌)
(责任编辑:徐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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