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加强刑事审判
被害方过错,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2007年09月14日02:0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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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吴兢)探索建立刑事案例指导制度,严格证据采信制度,加强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法院确保刑事审判质量与效率,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宽严相济,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就刑事案例指导制度,《决定》要求及时发布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疑难或者新类型的刑事案例,提供有针对性、权威性的业务指导与参考。
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决定》强调严格证据采信制度,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对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罪的根据。
《决定》要求加强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使犯罪分子受到经济上的惩罚,剥夺其重新犯罪的条件;加大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尽可能减少国家和被害人的损失。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决定》要求,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对那些罪行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必须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坚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案件等具有酌定从轻情节的,应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刑事受害人可获国家资助
决定要求,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加大对刑事自诉案件和其它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尽可能促进当事人和解,力争轻罪案件一审终了;要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调解,尽最大努力调解解决赔偿被害人损失,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决定提出,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各级法院要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对因犯罪行为导致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亲属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努力使被害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详细全文]
·最高法决定加强刑事审判 明确对被害人进行救助
决定提出,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对人民法院刑事司法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各项措施,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问题入手,不断提高刑事司法能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刑事司法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刑事一审、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确保刑事案件依法规范审理。改革和完善刑事庭前程序,明确庭前程序与庭审程序的不同功能,推动和规范庭前证据展示等活动,继续深化庭审改革,提高庭审效率,保证庭审效果。[详细全文]
就刑事案例指导制度,《决定》要求及时发布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疑难或者新类型的刑事案例,提供有针对性、权威性的业务指导与参考。
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决定》强调严格证据采信制度,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对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罪的根据。
《决定》要求加强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使犯罪分子受到经济上的惩罚,剥夺其重新犯罪的条件;加大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尽可能减少国家和被害人的损失。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决定》要求,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对那些罪行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必须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坚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案件等具有酌定从轻情节的,应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刑事受害人可获国家资助
决定要求,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加大对刑事自诉案件和其它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尽可能促进当事人和解,力争轻罪案件一审终了;要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调解,尽最大努力调解解决赔偿被害人损失,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决定提出,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各级法院要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对因犯罪行为导致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亲属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努力使被害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详细全文]
·最高法决定加强刑事审判 明确对被害人进行救助
决定提出,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对人民法院刑事司法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各项措施,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问题入手,不断提高刑事司法能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刑事司法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刑事一审、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确保刑事案件依法规范审理。改革和完善刑事庭前程序,明确庭前程序与庭审程序的不同功能,推动和规范庭前证据展示等活动,继续深化庭审改革,提高庭审效率,保证庭审效果。[详细全文]
(责任编辑:刘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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