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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当理直气壮地调控房价
本报记者周兴旺
  2007年03月10日13:48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2007年“两会”前夕,“看病难、住房难、上学难”问题,再次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新华网“网民关注的‘两会’热点问题”调查显示,三大难题分别以76%、65%和50%的得票率位居前列。

  超高的房价,已经成为许多老百姓不堪超载的负荷。

  很明显,民众盼望“两会”能够对“住房难”这个民生课题进行重点回应。

  “调控房价政府应该大胆作为”

  在本次两会上,“房价”问题很快成为代表委员讨论的热点。

  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委员说,依据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人均GDP在1000美元至3000美元阶段的消费结构变动规律,居民住房消费支出一般占到家庭收入比重的15%至30%,超过30%的家庭即存在着过度负担。有调查表明,目前我国约三分之一购房者的这一比例达到了50%以上。为稳定房价,政府应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合理调整住房供给结构。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党委书记欧可平认为,政府要集中精力做好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这是政府的责任。欧可平建议,应该将住房保障建设纳入政府官员的考核指标中,对于那些没有完成国家下达的中低价位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地方,要有具体的惩罚措施。

  来自河南的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建议,各地应当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使那些普通住宅建设进展缓慢、房地产市场问题较多的地方政府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储亚平说:“调控房价政府应该大胆作为。”

  “住房价格应考虑百姓的承受力”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表示,城市房价应该与市民收入持平,上涨幅度也应当考虑到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的比例。

  针对房价上涨,黄奇帆表示,对任何城市而言,房价都不能说一成不变不能上涨,但房价上涨的同时,居民收入也应当上涨。黄奇帆表示:“从国家多部委对房地产的调控结果来看,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幅度依然过快,与老百姓的收入形成较大反差,这种情况应该得到控制。住房价格应充分考虑百姓的承受力。”

  更多的代表委员注意到,房价的增长速度与百姓的收入增长速度不成正比。来自海南的张肖代表指出:当前人们在房地产调控问题上分歧仍然较大。我的看法是,我国的房地产商品化开始较早,一直进行得比较顺利,所以政府主要用经济手段来调控房地产市场。比如说:银行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和开发商的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但对于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应适当学习加拿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做法,用廉租房来解决。

  不少代表委员认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将使中低收入人群实实在在地受益。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大学教授王长德说:“要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问题,政府要承担的责任也很多。比如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宅的供应,并严格界定供给对象;压缩非理性需求,严格控制拆迁规模,避免无计划拆迁被动需求推动房价暴涨。”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宋林飞认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目标,应是建立“大众房地产市场”。解决中低收入者居住问题,应成为今后发展房地产业的焦点。对于低收入者住房供给,应实行政府补贴引导下的开发商主导模式。

  家住北京宣武区的市民李长友说:“我每个月的房贷是1800元,而我家每月全部收入才3500元,孩子上学还得花钱。目前的高房价把我‘套牢了’,希望政府能给我们这些‘房奴’减负。”

  人大代表夏林则指出,关键要在稳定房价上下功夫,才能为“房奴”减负:要真正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除了央行的货币政策之外,还需要土地政策、税收政策等几方面共同努力,才能起到应有的调控作用。

  只要各级政府落实温总理《报告》中的相关政策,虚高的房价是可以降下来的。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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